京神大战打响了,这一战,事关电商平台经营规范和万千电商企业利益,一下就引起舆论关注,大有成为“2020N大案件”之势。
2020年2月20日,神舟发微博称“正式起诉京东”,要求京东支付货款,案件标的金额为338301699.6元。根据神舟公司披露的信息,2020年2月18日,神舟公司已经向北京二中院起诉京东,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京东方面对此回应称,因神舟违反双方签署的购销协议条款,导致神舟未结算货款被暂缓支付。同时,京东方面提出,自2020年2月10日以来,其与神舟一直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希望大家在遵守契约精神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解决分歧。
从神舟公司披露的信息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神舟:你欠我1亿多的货款赶紧给
2020年2月10日,神舟公司向京东发送《催款函》,根据该函件载明的信息,双方于2018年12月26日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约定,神舟交付产品后,京东应当每45天与神舟进行结算,但京东公司自2019年11月起的货款未与神舟公司进行结算,截至2020年2月10日,共计拖欠货款106851850元。
京东:你1500多万的返利没给我,我凭什么给货款
京东针对该份《催款函》回应称,双方定有返利规则,神舟公司应当向京东公司支付返利款,但从2019年12月起,神舟公司没有付过返利款,因此京东公司无法出具结算单。截至2020年2月17日,神舟公司未付已到期返利款共计15592300.86元。
神舟:你强行压价卖货,我哪来的返利给你
针对京东公司的公函,神舟公司向京东公司出具《回函》称,没有到期未付的返利款,对京东公司所称的1500多万元的返利款不予认可。神舟公司同时在回函中称,2019年双十一期间,京东业务人员曾要求神舟公司给予返利,但被神舟公司拒绝。神舟公司还称,京东公司在2019年11月7日及11月11日,未经神舟公司同意,强行将产品进行压价销售,这部分的损失不应当由神舟公司承担。
随后,神舟公司还在微博控诉,细数京东的五大酷刑:①产品搜索降权;②不让参加任何活动;③缺货产品不予订货;④全线产品下架;⑤不予结算货款。
我将神舟与京东公司的这场争议称为“京神大战”(神京大战好像不好听)。
对于神舟公司和京东公司的这场“京神大战”,小状有以下两点疑问:
京神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法律关系的确定,关系到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要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双方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双方之间的合作模式是重要依据。
从目前法律规定的案由来看,与本案相关的案由有两个:一是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二是买卖合同纠纷。神舟公司起诉的案由则是买卖合同纠纷。
网络服务合同,如果放在本案当中,应当理解为,京东公司为神舟公司提供平台服务,由神舟公司的京东平台上销售产品,并由神舟公司向京东公司支付平台服务费,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京东只是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与消费者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的是神舟公司。
如果是网络服务合同的话,神舟公司要求京东支付货款的原因在于,消费者支付的款项是先进入到京东公司的账户,再由京东公司和神舟公司进行结算,三者之间的关系呈三角形状。
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下,产品如何定价,是否参加京东公司举办的促销活动,决定权应当属于神舟公司(至少理想状态下应当是这样的),京东公司无权进行干涉,京东公司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平台服务,及时向神舟公司支付货款,其主要权利是要求神舟公司支付平台服务费。
买卖合同,则是神舟公司将产品出售给京东公司,再由京东公司自行向消费者出售相关产品,与消费者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的则是京东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呈直线状。
买卖合同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下,神舟公司负责向京东公司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至于产品如何定价,是否参加促销活动,决定权则在京东公司。京东公司的主要义务是及时向神舟公司支付货款。既然销售的决定权在京东公司,那就不存在返利的问题,当然,也就不存在刻意压价销售以及恶意产品下架等问题。
然而,从已知的信息看,双方之间的关系并非单纯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以及买卖合同关系,存在两者的交叉,由于可获知的信息有限,这也就成了小状的疑点之一。
神舟公司总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京东方面仍不支付货款,他们就有可能在网上公开双方之间的合同以及起诉状,小状对此将持续关注。
返利款和结算的顺序是什么?
按照京东方面的说法,是因为神舟公司不在系统中确认应当支付的返利款,他们无法向神舟公司出具结算单。
照此来看,返利款的结算和货款的结算是分开的,存在先后顺序,也就先由神舟公司确认返利款,再由京东公司与神舟公司就货款进行结算。
然而,按照通常人的理解,所谓“返利款”,就是我为你提供了服务,你从中获得利润,作为回报,你应当向我支付“返利”作为回报。
照这个逻辑来看,返利金额的确认应当是以销售所得款项得以确认为前提的,如果销售所得还未确定的话,返利金额就无从确定。换句话说,既然京东公司能够计算出返利金额,销售金额也就是能够确定的(至少京东方面内心是确定的),为何不在向神舟公司提出支付返利金额要求的同时,将结算单一并出具给神舟公司呢?
对于京神大战,小状心中是有疑惑的。当然,由于对电商平台和商家之间的合作模式,也就是法律关系的了解有限,以上分析难免有不足,期待双方披露更多信息的同时,也希望大家能给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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