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宁国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国市某村党总支书记梁某某挪用资金罪一案。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40余人零距离旁听庭审,现场接受了一堂直观而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梁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20万元征地预付款转出,用于某旅游服务公司的生产经营、转借他人商业周转等营利活动,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从起诉状宣读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鲜活展现了被告人从一名人民公仆逐渐沦为阶下囚的全过程。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公职人员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敲响警钟,紧绷法纪之弦,杜绝职务犯罪发生。
来源:宁国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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