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县秀才樊士会,为人豪侠慷慨,但有个毛病,就是好色,到处勾三搭四。他与库吏文达节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满世界都知道了,唯独文达节被蒙在鼓里。
一日,文达节与两三好友在酒肆聚会,听到隔壁店里有俩人在小声嘀咕:“听说文达节的妻子那可真是漂亮,每次她丈夫去守库房,樊秀才就会钻进她家,来往三年都多了,也不知她丈夫知不知道。你我有机会跟着樊秀才去看看咋样?”
文达节听到这话,心里那叫一个气呀。不过当时隔的有点远,只依稀听到一个“樊”字,奸·夫的姓名没完全听清楚。
文达节忍着怒气回到家,没有立即质问妻子,而是对妻子撒了个慌,说是今晚轮到自己值班,晚上又不回来了。
当夜樊秀才就又悄悄来到文达节家,文妻开门接纳,共赴巫山,比亲夫妻还要浓情蜜意。
到了三更天,文达节觉得时机已到,回家捉奸,急迫的拍门。
文妻听到叫门,对樊秀才说:“我跟你相好三年了,丈夫还不知道。今夜忽然回来,房里也没处躲,床头有一把钢刀你拿着,等我一开门,你就从后面将他砍倒,然后再想法子处理。”
樊秀才说:“可以。”然后提刀在手躲到了门后。
等到文达节妻子开门时,文达节气冲冲的三两步踏进门里,妻子反而是靠近门边。
当时黑灯瞎火的,樊秀才冲着门边的人影一刀砍了过去。只听啊的一声尖叫,正中文达节的妻子。樊秀才知道闯下大祸杀错了人,扔掉钢刀转身就跑。
文达节见妻子被杀立即大声呼叫:“有贼!有贼杀了我的妻子!”
街坊四邻全被惊醒,聚集到文达节家里,问:“贼抓到了吗?”
“被他逃了。”文达节又捡起地上的刀看,“这是我床头之刀,这贼是从哪知道的??”
街坊四邻说:“刚才只听到你叫门,你家娘子应声开门,又没听到有他人的声音,这刀是你家的,我们哪知道谁是贼。”
第二天一早,文达节写了状子到衙门告状,状告为贼杀妻命事:
守库小吏文达节经常奉命值夜,妻子一人在家,听说在外与人有了私情。昨夜回家,妻子出来开门,有贼藏在黑暗中杀死文达节妻子,丢下刀逃走,街坊四邻可以作证。乞求捉拿贼人,依律正法。哀告。
县令老爷接了状纸,提一干人等到衙,问:“你妻子与谁有奸·情?”
文达节说:“都是听他人说,唯独我不知道。”
县令又问邻里证人,邻居说:“他做丈夫的不知道,我们外人哪里知道。况且昨夜听到叫门时,只听到他妻子应声开门,没过一会他就高呼有贼杀了他妻,且刀是在他床头底下,那贼怎么会从床头拿了刀,却没有把他妻子杀死在房内,反而等丈夫进门之后才动手杀人?”
县令说:“这么看的话,是文达节怀疑妻子与他人有奸·情,故意在夜里将妻子杀死,贼喊捉贼。”
县令随即将文达节拟定死罪下狱,解送省城,即将押赴街市行刑。
樊士会知道文达节被定了死罪以后,动了恻隐之心,心中不觉思讨:“我与他人妻子有奸情,还误杀了她。如今又害得他丈夫吃了官司即将被杀!我纵然是能逃脱罪责,只怕哪天要遭天谴。”
樊士会经过思想斗争,到省城向官府自首说:“杀文达节妻子的是我。因为和她妻子有奸·情,怕被他抓住,他妻子给我一把刀让我杀了她的丈夫,不料黑暗之中误杀了她,如今反而要让文达节偿命,我不忍心,所以前来自首。”
左巡按审定后认为,樊士会身负秀才功名,却肆意妄行,与他人妇有奸情,又听妇人之言欲害人夫。不料黑暗之中误杀妇人,令文达节背上杀妻之罪。而樊士会不忍无辜受冤,主动自首,是诚心悔过,舍死而取义。
律法本为治奸惩恶、教化民风,因此减轻处罚。淫妇之死,自不足惜,杀夫之谋,又幸未成。左巡按最终判决,为表彰义士减去樊士会死罪,判处流放,交由流放地官员严加管束。
《皇明诸司公案》中还有“胡宪司宽宥义卜”一案,与此案类似,都是奸夫杀了奸妇,又不忍心其丈夫受冤而主动自首,最后得以减轻处罚,《菽园杂记》中也记了类似的案件奸夫。
以今天的文明程度和法律精神来看,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完全错误的,但在当时却十分符合普通老百姓的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这体现了封建社会以封建礼教为判罚依据,并且对妇女生命权益极端漠视的时代特征。
另外,文达节的邻居是故意要害他吗?其实也不是。他们肯定知道文达节妻子与谁有奸,他们不说,或者是不敢说,很可能是因为怕牵扯进人命案子里。这种因证人怕牵扯进案子而说谎造成冤案的情况还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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