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稳妥有序开展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切实提高安置救助水平,日前,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市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置及保障规范》。
《全市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置及保障规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群众自救、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遵循“因地制宜、适度集中、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要求,最大程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安置点优先在辖区学校、宾馆、村(社区)委员会、医院、公共场馆等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场所设置,一般设立综合管理组、治安消防组、医疗卫生组、运输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志愿服务组,为便于管理和管控,每个安置点控制在500人以内,确保受灾群众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责任编辑:郭文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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