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6日讯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法查处多起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一: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9月3日,违法人员张某(女,35岁,济宁任城区喻屯镇人)未戴口罩,在济宁市任城区贤路街防疫检查卡点被防疫人员劝阻,经多次教育劝说仍拒不佩戴口罩,并采取辱骂、撕扯等方式阻碍防疫人员正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中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
9月3日,违法人员张某(女,47岁,济宁任城区阜桥街道人)在公安机关告知疫情期间暂停营业的情况下,违反济宁市疫情防控规定,在居民区内擅自经营麻将娱乐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中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商铺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规定
9月2日,济宁市任城区太白西路某超市对顾客未严格落实扫“场所码”通行验证防疫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中公安分局依法对超市经营者李某(男,34岁,济宁任城区喻屯镇人)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险。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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