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改造工程地质勘察机构入围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CCGAS-ZB-2022-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改造工程地质勘察机构入围单位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改造工程地质勘察机构入围单位。
2.2招标范围: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改造工程进行地质勘察并出具满足长春燃气要求的勘察报告。
2.3入围单位数量:2家。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入围期限:合作期限3年,合同每年签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三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10月9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 1057 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