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
7月27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
(DB61/T1571-2022)
正式实施
此项标准规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泥处理处置措施
并按不同地域提出了推荐处置方式
明确了污泥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
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控制
与资源化提供技术支持
一起来看看详细解读吧
标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是指在城镇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池砂砾,是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必然产物。污泥中含有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各种微量元素,除此之外,还含有寄生虫卵、病原微生物等致病物质,铜、铅、铬等重金属,以及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等难降解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妥善处置,易造成二次污染。由于长期以来重废水处理、轻污泥处理处置,致使污泥处置技术滞后。
我省污泥处置方式有填埋、土地利用、建材利用和焚烧,但目前仍然以填埋为主,资源化利用率较低。由于泥质特征不清楚、处置后对生态环境影响不明确,致使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方法缺乏针对性。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政策和标准,但具有发布时间较早、未考虑地域差异和针对性不强的特点,对于我省某个市或县区来说,污泥处置方法仍然不知如何选择,导致现阶段污泥的处置成为制约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解决污泥处置难题迫在眉睫。
针对我省缺乏适合陕北、关中和陕南不同地域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将从设计、运维、管理等方面提升我省污泥处理处置的规范化水平,促进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助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的水质安全保障。
标准适用哪些范围?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以及竣工验收和环境影响评价。
不适用于各类工业污泥。
标准规定了哪些内容?
一是规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五种污泥处理和四种处置技术要求;
二是针对不同地域提出了污泥推荐处置方式;
三是明确了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运行环境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我省不同地区污泥处置推荐方式有哪些?
关中地区:西安市污泥处置推荐顺序依次为焚烧或建材利用、土地利用、填埋。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污泥处置推荐顺序依次为土地利用或建材利用、焚烧、填埋。咸阳市污泥处置推荐顺序依次为焚烧或土地利用、建材利用、填埋。
陕北地区:污泥处置推荐顺序依次为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焚烧、填埋。
陕南地区:污泥处置推荐顺序依次为土地利用、焚烧、建材利用、填埋。
污泥处置单位在选择污泥处置方式时应遵循哪些原则?注意哪些事项?
选择污泥处置方式应遵循三项原则:
一是应遵循“资源化利用和焚烧为主,填埋辅助”的原则,综合考虑污泥产量、泥质特征、地理位置、污泥转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置方式。
二是污泥处置应符合地区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并与环境卫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协调。
三是根据污泥处置方式,选择相应的污泥处理技术。如污泥采用土地利用处置时,宜选择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处理技术;采用焚烧处置时,宜选择热干化等处理技术;采用建材利用处置时,宜选择热干化、石灰稳定等处理技术;采用填埋处置时,宜选择浓缩脱水、热干化、石灰稳定等处理技术。
相关注意事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污泥所在地附近具有盐碱地、沙化地和废弃矿场的,宜采用土地利用的方式,如土壤修复及改良。
二是污泥所在地附近具有热电厂或垃圾焚烧厂的,宜采用焚烧。
三是污泥所在地附近具有水泥厂、砖厂的,宜采用建材利用。
四是污泥所在地附近具有卫生填埋场的,宜作为垃圾填埋场覆盖土添加料。
五是污泥所在地土地资源匮乏时,宜采用焚烧或建材利用。
本标准中污泥土地利用的方式具体有哪些?污泥土地利用前后对污泥和施用场地应做好哪些监测?
本标准中污泥土地利用的方式包括园林绿化、林地利用、土壤修复及改良。
污泥土地利用前,污泥处置单位应对污泥中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施用量越大,监测频率越高。同时应对施用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背景值进行监测。
污泥土地利用后,污泥处置单位应定期对施用污泥后的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对植物生长状况进行观测。
监测和观测记录应保存5年以上。
污泥厌氧消化前是否需要对污泥进行预处理?
目前厌氧消化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常采用的方法之一。厌氧消化过程主要有水解、酸化、产乙酸和产甲烷4个阶段,由于水解过程微生物所需营养基质大部分存在于污泥絮体和微生物细胞膜(壁)内部,因此胞外酶与营养基质接触不充分时,厌氧消化速率受限。可采用有效的污泥预处理技术,破坏污泥絮体和污泥细胞膜(壁),释放营养基质,提高厌氧消化效率。
建设集中好氧发酵设施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脱水污泥在运输和长期堆积过程中,可能会遗洒污泥、散发恶臭等,危害城市市容环境和大气环境,因此其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定,并充分征询当地群众的意见。
同时,污泥运行路线上各环节的处理及输送能力应合理配置,统筹考虑工程处理量与可接纳量的消纳关系,保证发酵后污泥的深度腐熟,提高土地利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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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
(DB61/T15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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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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