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均有使用权,无需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诉请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其无证据证实相对方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两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财产的情形,则要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详情】
上诉人诉请: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一审诉请:1、判令准许原、被告婚内财产分割;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所分割应得的财产。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负担),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请求,或依法发回重审;2.撤销或删除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视频。
被上诉人辩称:在婚姻存续期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互有经济往来,被上诉人赚的钱都是放在上诉人那里的,关于上诉人赚的钱,被上诉人都不知道。借给别人钱的事情,上诉人也是知情的。且被上诉人2021年10月2日还向上诉人转了2万元,上诉人要求分割婚内财产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因此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一、2019年12月,原告与被告经网络平台相识,后自由恋爱。2020年3月24日双方在蓝山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系离婚后再婚)。2020年8月4日,原告检查出股骨头坏死。2021年5月4日,原告在兴安界首骨伤医院检查,诊断意见为:双侧髋关节发育不良并左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Ⅲ期)。自结婚之日(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10月2日,双方互有转账往来。
二、原、被告互有转账记录,被告借款给别人一事,原告亦知情,原告无证据证实被告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原告亦无证据证实被告存在不支付医疗费的情况。故原告要求分割婚内财产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三、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对一审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争议焦点】
是否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认为】
本案中,上诉人系以自己患病、被上诉人不出资治疗为由提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之诉,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均有使用权,无需分割。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上诉人无证据证实被上诉人存在上述法律规定两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财产的情形,其诉请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律依据,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维持。
【审理结果】
上诉人(原审原告)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0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学经济法方向学士,天津特美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近十年在法律行业学习与深耕,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事法律业务研究和实践,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合同纠纷、房屋不动产纠纷、经济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凭借优秀的业务素质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合理权益,赢得委托人的信任和尊重。凭借良好、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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