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家鼎
为切实发挥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工伤职工伤后生活质量,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天津市人社局调整了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支付限额标准,不断提高伤残工伤职工待遇水平。
新增1项辅助器具配置项目
新增胸廓(肋骨)矫形器配置项目,对单根或多根肋骨骨折、连枷胸、胸部术后的工伤职工,起到对胸廓整体或骨折部位的加压固定保护作用,同时明显减轻伤者疼痛,有效缩短骨折愈合时间。此外,还将单颗假牙依据牙齿缺失缺损情况细化为四个小项,便于根据职工牙齿损伤程度精准匹配对应项目。调整后天津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目录》共计83项。
调整6个项目使用年限
对于工伤职工配置的单指(美容手指)、弹性围腰、腋杖肘杖手杖等6个项目,考虑到上述项目均属于日常生活必须且使用频繁、材质磨损率较高,易出现未到使用年限便无法维修使用的情况,从而影响伤残工伤职工生活质量,此次调整适度减少了使用年限,便于工伤职工及时更新更换。
提高26个项目支付限额
本次上调支付限额标准的项目较多,调整幅度较大。本着保基本、有提高、可承受的原则,对26个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上调了支付限额标准。解决了部分产品更新迭代快,市场价格提升明显的问题,满足了伤残工伤职工的迫切需求,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截至目前,新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支付限额标准已正式施行2个月,惠及受益伤残工伤职工163人次,其中涉及新调整项目3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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