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5年,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将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稳定在4.5%左右,“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此次《规划》分为五个章节。《规划》回顾了“十三五”工作成果。从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等5项重点任务;
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开展“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等4项重点任务;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方面提出: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科技支撑等4项重点任务。
同时,“十四五”期间,为有效控制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全省还将组织实施调查与评估、源头防控、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四大类11项重点工程。
此次《规划》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科技支撑,强化监管”原则,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强化镉、砷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
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扭住“双源”,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控制地下水污染增量,逐步削减存量;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此外,“十三五”期间,云南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取得积极成效,地下水污染防治初见成效,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云南网记者 杨萍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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