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7月14日,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提子”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涉事视频中,“提子”在某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在城里摆拍后,这条鲨鱼又被运到“提子”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分割。她在室外烧了一口大锅,夸张地用了很多调料水煮,尾部用来烧烤,鱼体上撒满了红色调料。“提子”称呼该鲨鱼为“大货”。
视频发布后,有科普博主反映,该视频中的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子”则向记者表示,视频里的“鲨鱼”并非濒危动物,而是“尖齿鲨”,“我是通过正规渠道的,我们这边也在找律师了。都是那些人乱说。”
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提子”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四川警方对此高度重视,对其涉案情况线索查处。经查,该鲨鱼从福建东山县购买得来。在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9月5日,经东山县公安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9月8日,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东山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决定批准逮捕。9月19日,此事的最初举报者“神話Q爆風”告诉记者,看到相关人员被批捕的消息很欣慰,他呼吁更多人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
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渔民、转卖者皆认罪认罚
经检察院审查查明,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大鲨鱼,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倒腾,这条大白鲨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女)的手中。
7月12日,金某某在视频平台发布了鲨鱼的相关视频,引起了当地警方重视,但该大白鲨已成了某些人口中的“美食”,仅剩残余骨头。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对送检的鲨鱼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此组织样本属于软骨鱼纲鼠鲨目鼠鲨科的种类噬人鲨,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9月19日,东山县人民检察院相关经办人员称,目前该案仍处于侦查阶段,要等到起诉后案件脉络才会比较清晰。
烹食大白鲨女主播涉嫌违法
律师: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提子”金某某是否涉嫌犯罪,目前如何处理?南充警方表示,目前还在了解相关情况。她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百万粉丝的账号已被封禁,涉事视频也被下架。
关于对“提子”的处罚,律师说法各有不同。有律师认为,“提子”是否要担刑责,要对这条大白鲨进行幼体或成体的鉴定,先要评定其价值,才能对其行为进行定性;也有律师认为,如果“提子”并不是购买者,也不知道吃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就可能只是作罚款处理;更有律师认为,该网红的购买和食用大白鲨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她可能面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张禹律师表示,该网红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可能面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经司法机关查证属于机关情节严重的,则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网红博主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拍摄烹食噬人鲨的视频已经涉嫌违法。就算该网红博主食用前不知道所食用的是噬人鲨,依然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合
>>媒体锐评
“大白鲨”岂能当美食
互联网经济,特别是网购、直播的快速发展也给野生动物保护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一方面,根据媒体调查,除鲨鱼外,目前一些电商平台上还有不少商家在卖活体动物或“野味”,娃娃鱼、乌龟、鳄鱼、眼镜蛇等国家保护动物均在被售卖之列。这些电商平台售卖的到底是人工养殖还是野生动物,真假难辨。如本案案情所示,某些不法商家更有可能通过某种隐秘的方式进行国家保护动物的买卖,给监管和查处带来更大难度。
另一方面,每一起网红食用野生动物的视频背后,都存在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可能性。必须提醒所有以猎奇为卖点的博主,如果单纯为食用目的而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同样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平台、粉丝也不能为这些奇葩“吃播”推波助澜,让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视频大行其道。
因此,当务之急是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巡查,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好自律义务,多方合力,斩断捕、收、运、吃等利益链,建立野生动物长效保护机制。有关专家也表示,正在修订中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
目前,被批捕的沈某某、颜某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涉事网红博主的账号已被封禁,对他们而言,教训是深刻的。正如经办此案的检察官所言,渔民一旦捕捞到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捕捞的鱼类,要将其放生,或者请相关机构甄别处理,不可私自售卖。
这起事件,也使得吃播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的问题,再次浮出水面。此前,已经爆出过多起吃播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新闻,如有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锤头鲨也曾成为“吃播”食材,等等。这些频频发生的“祸从口入”事件,对于吃播博主们是一种警醒,同时也暴露出相关平台在内容审核上的漏洞。
因此,进一步完善吃播管理规则,向无底线的操作说不,也已势在必行。
>>相关案例
江苏省扬州市曾发生一起“养猴直播”牵出的特大买卖猕猴案。警方调查发现,女子李某于2017年通过网络买了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并在某平台发布饲养视频。
经查,李某的猕猴从“中间商”马某和李某某处购得,二人从鲍某处买购猕猴,再销售给其他网友,从中赚取差价。直至案发,他们已通过网络将16只猕猴销往全国各地。鲍某是河南南阳某村的一名村干部,其妻子经营着一家猕猴养殖场,该养殖场有相关驯养繁殖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饲养的猕猴主要销售给景区或动物园。由于猕猴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有关规定,交易过程中买方必须提供饲养猕猴的资质,并报请林业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交易。然而,2016年至2018年1月,鲍某在未取得出售、购买猕猴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出售猕猴共计36只,从中牟利20余万元。扬州宝应警方先后奔赴十个省市,解救猕猴16只并送往动物园饲养,而其余20只猕猴已在买家饲养过程中死亡。
2019年,高邮法院开庭审理此案,5人获刑。鲍某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马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他中间商也被判处缓刑及数额不等的罚金。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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