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村级组织承担了农村治理的多项工作任务,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广大村干部更是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执行者。目前,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基层负担过重的问题,比如村级组织行政事务多且杂、机制牌子多且乱、不合理证明事项多且广等,农村是否健康发展,群众感觉好不好,关键看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强不强,“基层强则国家强”,要想让农村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就必须为村级组织减负,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让村级干部“轻装上阵”。《意见》聚焦堵点难点,紧盯关键环节,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有效举措。
一是该减少则减少。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直接面对和服务群众,承接着各级交办的事项和任务,“白加黑”“五加二”已是常态,《意见》面对上述问题,在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方面,提出要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创新村级组织工作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在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方面,提出要从严控制党政群机构设立村级工作机制、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在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方面,提出要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坚决克服各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中解脱出来,把时间和精力放在重大事项抓落实上,健全基层减负的常态化机制,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和村级服务质效。
二是该优化则优化。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村级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最后一米”。如何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社会力量缓解基层负担。要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优化村级综合服务实施布局,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减轻群众负担。这样才能真正让村干部从文山会海、材料报表、迎评迎检中解放出来,不断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将精力和心思放在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上,让基层减负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三是该落实则落实。无谋不行,无行不达。《意见》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的目标,要求压实各地党委和政府、党群机构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增强村级组织能动性。但广大村干部也要认识到,减负是为了更好的抓本职工作、为民办实事,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固本培元,凝心聚力,将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把减负落实到服务民生的点点滴滴中。
以钉钉子精神把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抓到底,持续为广大干部松绑减负,必将使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党群关系更加紧密、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党心民心更加凝聚,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能力,让基层干部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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