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娱乐圈明星偷税漏税的暴雷事件屡见不鲜。然而,不仅明星会偷逃税,企业和民办学校也是偷逃税的重灾区。近一年来,先后有10多所民办学校被曝出偷税漏税,单所学校偷逃税款竟高达7000多万,执行校长获刑3年半。
民办学校存在哪些税务风险?税务局会如何取证?偷逃税款会有带来哪些后果呢?
01
国际学校在线
知名民办学校被举报偷税漏税,
牵连出11所同类型私校税务问题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风控部门接到一条由12366服务热线转来的举报线索。举报人是一位家长,其女儿就读于兴义市W私立学校,入学时曾用现金缴纳8000元择校费,但W私立学校收款后,并没有开具发票,只开具了一份收据,存在未依法缴税嫌疑。
接到举报线索后,兴义市税务局十分重视,迅速组织税务人员对W私立学校近年收入等情况进行评估核查。
W私立学校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500万元,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从事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教育等业务,在兴义市属规模较大、师资力量较强的知名民办学校。
税务人员着重对2018年-2020年W私立学校有纳税义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缴纳情况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核查。
税务人员发现,该校年收入金额、年纳税额等申报数据,均与当地同类型、同规模学校有较大差距,呈现出管理费用偏高、税负偏低等疑点。同时,税务人员还发现该校申报的增值税收入均为免税收入,并无举报信息中所称的择校费等应税收入的开票及申报信息。
01
实际收入和申报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根据学校的运营特点和情况,税务人员研讨后决定,先从相关管理部门入手实施第三方调查,通过外调获取涉案学校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等第三方数据,为核查W私立学校真实收入奠定基础。
税务人员走访兴义市教育局,获取了兴义市民办学校办学规模确认表及W私立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并到发展和改革部门取得了W私立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备案信息等数据。
随后,税务人员通过互联网登录查阅了W私立学校外部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招生简章等信息,获取了W私立学校各年计划招生人数、学费标准及优惠条件等信息。
在对上述外部调查获取的生源数目、收费标准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W私立学校检查年度内的学费收入情况进行测算后,税务人员发现结果与该校申报收入存在较大差异,每年相差额度有近400万元。
学费测算收入与实际申报收入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异?学校真实收入和成本情况究竟如何?税务人员决定对该校进行实地核查,通过现场审阅账簿、实地验看涉税资料凭证等活动,进一步核实W私立学校收入情况。
02
学校财务管理混乱
实地核查过程中,税务人员从W私立学校教务处取得了学生信息名册,从中随机选择了10名学生,对学生家长进行了电话询问,了解到W私立学校除了开学时收取学费之外,还向部分学生收取5000元-20000元不等的择校费。此外,对于艺术和体育生,学校还另外收取3000元-6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
税务人员在实地核查期间,发现该校食堂、学生宿舍等处均设有超市、书店、文具店和蛋糕店等经营场所,经询问得知,这些经营场所均是学校出租给相关个人经营,学校定期收取租金。
负责核查学校财务处的一路税务人员在查看账簿时也发现了问题:该校在检查年度将收取的学生择校费、艺体培训费和经营场所租金等均列入免税收入进行了纳税申报,存在增值税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混淆,少缴纳增值税情形。他们还发现,该校在账目中列支了较高的利息费用:2019年有266万元,2020年则达432万元。
对此,学校会计解释称,这些费用是学校为了运营向一些个人融资后产生的利息,利息金额按借款合同分季度计提并计入成本账目,目前还未支付给借资人。税务人员当即表示,按照税法规定,企业预提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扣除,因此,该校的这些预提利息费用须依法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此外,税务人员查阅学校账目时发现,校方对外租赁的文具店等经营场所,检查期内并未依法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款。
随后,税务人员约谈了W私立学校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税务人员表示,学校在收入、费用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果不严格核算制度、规范账务和涉税业务管理,学校经营将面临巨大税收风险。
03
牵扯出11所私校税务问题
经过一系列的取证最终证实W学校存在多项偷税漏税行为,依法对W学校追缴337.07万元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及罚款99.55万元,共计436.62万元。
这一个典型案例令兴义市税务局颇为震惊,随后将税务核查扩大到同类型的11所民办学校进行查漏补缺。没想到,这一查,无一幸免。所有的其他11所民营学校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只是程度轻重不同而已。最后,11所学校共补缴1428.63万元税款和184.69万元滞纳金及罚款。
02
国际学校在线
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偷税漏税被罚7700多万
去年上半年,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也被曝出,从2014年7月至2019年偷逃税7055万。
根据学校官网显示,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成立于2003年,是一所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的民办寄宿式全日制中学,学校先后获得过“平安校园”、“绿色学校”、“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园林化单位”、“安徽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国家十二五规划课题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的高考成绩斐然,有应届毕业生以优异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诞生过马鞍山市理科状元,更有一大批优秀学子考入全国各地的名牌大学。
但就是这样一所广受赞誉的民办中学,却因为偷逃税款走向了毁灭。
2021年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公告显示,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不仅逃避纳税税款,更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为此,马鞍山市税务局做出处罚:“对该单位2014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间少申报缴纳的营业税1286094 元、增值税9030947.48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34398.11 元、企业所得税59503708.92 元,合计70555148.51元处少缴税款0.1倍的罚款,即7055514.85元。对该单位未按规定保管账簿、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
换言之,补缴税款加处罚罚款以后,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共被需补缴77,620,663.36万的税款。
除了补缴加罚款共计7762万以外,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原高中部教学副校长、执行校长(兼高中教学副校长)沈华桥在任职期间利用其先后负责教育教学、学校全面工作等方面的职务便利, 多次非法收受马鞍山市通人书店经营者安某(另案处理)财物共计人民币151.098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沈华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以及没收151.0985万元的违法所得。
03
国际学校在线
民办学校税务问题迎来强监管
兴义市W私校和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偷税漏税事情被先后曝出后,有网友在马鞍山论坛发帖表示“私立学校学生报名只收现金,不要转款,不刷卡,目的就是防查账好偷税漏税”。
有人跟帖表示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只收现金,没有猫腻是不可能的,所以被抓了。
自去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指出“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精准实施税务监管。重点聚焦营利性教育机构等行业,重点查处虚开、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涉税违法行为”。教育行业之所以被税局选定为重点的检查对象,是由于行业现状存在着诸多的涉税问题。
处于高速发展的教育行业,在外部环境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民办学校更需要了解自身的税务风险,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应对措施,从根源上实现税务合规和降本增效的双赢局面。
教育机构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办学校和民办机构,民办机构又可划分为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 当前教育行业的 税收优惠政策更倾向于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项。
强监管信号到来,这意味着市场化运作的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并没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依法纳税 。 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以下是营利性民办教育常见的税务风险:
01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
滥用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处的免税应同时符合“非营利组织符合条件”和“收入符合条件”。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的规定,非营利性组织享受免税优惠应同时满足:一本身具备非营利性;二取得的收入是受赠、政府补助、会费等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
因此,对于非营利教育机构而言,应先判断其收入性质,即对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即使已经具备非营利组织的资质,也应就该部分收入申报纳税。
错用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三第一条(八)项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包括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
除此以外,学校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以及非学历教育服务(如培训、演讲、讲座等)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此外,有民办学校在提供考证培训教学的同时销售图书,对销售图书收入错误适用了免税政策。有学校销售的“图书”实为学校自己编写的内部讲义,而根据《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及图片”。因此,内部讲义不能适用免税政策,须按照法定税率纳税。
02
隐匿收入的偷税风险
部分学校、教育机构为了降低税负成本,故意隐瞒收入,对取得的收入不开票、不入账、不纳税,采用“两套账簿”进行核算,同时逃避了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在电子支付逐渐发达的大环境下,企业通常使用微信、支付宝二维码进行收款,也有学生家长为了方便,将学费直接转账给教师,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以收据替代发票作为购课凭据此类方式也给隐瞒收入提供了天然的便利。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会设置内外两套账,外账用于税务申报、工商检查,内账用于自身管理甚至是外部融资。
03
虚列成本的偷税风险
教育机构为了降低利润,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购买成本发票,虚列与教学无关的成本费用,或费用支出明显异常不合理,如虚列工资单、虚增广告宣传费、虚列培训费等,以此达到增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04
未履行或未全额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教育机构通常会采用以下方式不扣缴或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比如,只向税务机关申报列示部分工资,以报销名义支付工资,发放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餐补不列入总工资等,降低了个税计税依据。
《税收征税管理法》
《税收征税管理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处0.5倍至3倍罚款。扣缴义务人进行虚假申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0.5倍至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
收入确认时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错配问题
从收入的角度来看,教育行业多数采取预收学费的方式,即预付式消费。在该种经营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错配问题是教培行业最重要的税收风险之一,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方向。其本质是收入和增值税“税会差异”的体现。
不难发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早于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时点,很多财务人员都忽视了这一问题(或者内心并不认可该方式),无形中产生了税收风险隐患。
04
国际学校在线
结语
再次提醒,对盈利性民办教育行业的从严管理可能将成为常态,切勿再因税务管理不当而陷入困境。教育行业的企业和学校要增强税收风险的防范意识,有能力的企业和学校应构建风险预测系统,将税务筹划的重点延伸至税收风险管控上。
参考资料:
柳哲财管《偷逃税7055万,被判3年6个月,这所学校彻底完了!》
薪动同舟 《强监管信号!一季度数十家民营学校被稽查,税收风险引关注》
中国税务报 《只有收据不开发票?接到学生家长举报后,这所学校被追缴税款436.62万元!》
马鞍山OK论坛
点击上方 关注我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