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流程》、 《异议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指引》、 《驳回复审网申操作指引》。”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评审电子化水平,加强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商标评审绿色发展, 自2022年11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近年来,商标局大力推进商标申请电子政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部分领域,仍然存在力度不够,成效不大的问题。为快速大幅提升异议、评审、撤三网申率, : 制定并发布异议、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和撤三网上申请和答辩指引,有效指引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用好当前的网申系统,加深理解,提高效率。
在此背景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近日发布《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流程》、《异议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指引》、《驳回复审网申操作指引》,全文如下:
驳回复审网申操作指引
异议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指引
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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