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积极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步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6日讯 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法治建设同样进入“好不好”阶段。近年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积极构建“四大检察”融合式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着力把握坚持与深化、持续与创新的关系,以点带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局谋划
生态检察“重”在做深一步
近年来,新罗区检察院紧紧抓住福建省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契机,努力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融入更多检察元素,以法律监督之手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该院拟在“龙岩洞”石灰石溶洞遗址保护区设立矿山生态修复检察教育基地,为此正积极沟通市园林局合理设置矿山修复治理法治宣传栏,协调矿管部门将涉案生态修复补偿金用于该基地异地补植复绿。
该院积极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监管格局,深化生态检察“三化一专”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河道检察官+”流域专项生态修复治理活动,持续督促小流域治理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检校企”协作模式,发挥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企业实践、教育基地平台和检察机关在政策法律方面优势的良性互动,积极落实生态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督促犯罪嫌疑人更全面地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推动构建多元化生态修复体系,切实发挥依法能动履职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积极作用,为更好地服务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以来,该院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9件143人、补植复绿案件20件2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7人,督促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4万余元,补植树木330多亩。
系统集成
司法关护“贵”在领先一步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重要使命。新罗区检察院狠抓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实,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助力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相容与共、协同发力,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做实综合治理推动者,持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检察“3+1”工作机制——案前 “三预防一专项”、案中“三亲历一提前”、案后“三跟踪一推动”。
做实普法教育践行者,推动构建家、校、检、社“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格局,并依托青年法治宣讲团,确保辖区中小学全覆盖,助力校园安全制度建设。重点打造“知心姐姐”联络站、“陈思姐姐微课堂”等普法宣传品牌,推出一批优质普法作品扩大普法影响力。
做实社会保护监督者,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指引促进社会治理,扎实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围绕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联合教育局对教师开展入职查询4000多人,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排查宾馆、娱乐场所等200多家,处罚违规业主87家,责令停业整顿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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