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建水”微信公众号截图
关于对建水县城区域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6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4日10时30分起,对我县县城区域进行临时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内,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减少进入公共场所。
二、对实施临时管控区域内的市民分批、有序进行区域核酸筛查,请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临时管控期内,除救护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和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不得运营,县城所有班线客运一律停运,到建火车不停靠,火车站停止售卖建水站进出车票。
四、临时管控区域内,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外,其他公共场所、门店暂停开放营业。线下会议、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
五、临时管控区域内,确有应急就医等紧急需求的群众,可拨打120或联系所在社区给予协助。相关社区要公布服务电话、联系人,及时响应,切实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六、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应。发改、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村(社区)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
七、管控期限和区域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实时调整。
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来源: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古城建水
编辑:符亚丽
编审:李星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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