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黄娴
黔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9日公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黔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对来(返)黔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适当调整,现将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黔西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附后)。
二、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和绵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黔西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进入黔西之日起计算。
三、对来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四、除上述地区外,7日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黔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在黔西卡口(卡点)、高铁站等查验“两码一温”(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落实“落地检”后予以通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在社会面流动),之后严格落实居家“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就近自行做第二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也不得在社会面流动),并将检测结果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企业)报备。
五、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支持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黔西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黔西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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