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节水型企业、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福州市13家企业单位近日被授予“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
其中,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福建保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福建新华联合印务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授予“节水型企业”称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建天福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福建经济学校、福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福州世茂实业有限公司世茂洲际酒店分公司等10家单位被授予“节水型单位”称号。
(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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