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一批20万元的货物,通过公开招标竞争,节省了2万元资金。可是结果一公布,就受到投诉,不得不重新招标。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小王担任公司后勤部经理不到半年,不久前作为单位采购小组组长,组织了一次公开招标,标的是20万元的电器设备。
事前,小王的一个高中同学找到他,希望承接这笔生意,并且暗示可以给3万元的“好处费”,结果被小王严辞拒绝了,表示这事做不了主,得公事公办。
一周后,项目如期开标,共有10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最后某销售公司以最低价中标。
然而中标结果公布的第二天,公司就收到投诉邮件,举报中标供应商是后勤主管,也就是小王的同学,怀疑其中有利益输送。
为此,小王被分管廉洁工作的副总叫去谈了话,小王十分委屈,表示自己做人做事光明磊落,不怕人说,至于自己同学中标,那是在公平竞争的结果。
副总听了很生气,说:区区20万的货物,直接指定谁供货不就行了?你非要向老板建议公开招标,这下好了,办砸了吧?
见小王低头沉默不语,副总缓和了一下语气:既然走了招标程序,就要按规则来。现在有人投诉,我也不得不处理。
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坚持中标结果,让你同学供货,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二是找个借口废标,重新招标。
小王脸涨得通红,丢下一句话后转身拂袖而出:我听领导的!
几天后,公司发布通告,因在复核时发现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有歧义,影响了合同的签订,因此本次招标结果作废,重新招标。
一周后,项目再次招标,小王没有作为业务代表参与评审。
重新招标时,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只有三家,某设备公司以19.8万元中标。
小王对这个结果持有异议,说原本18万元就能采购的货物,白白浪费1.8万元。
副总一拍桌子,怒道:招标不要成本啊?再招两次,成本就好几万了,下次少给我折腾!
小王很不服气,心想这家设备公司肯定是副总的关系户。
可是签合同时,小王却感觉自己被打脸了——因为中标供应商的法人代表居然还是他的那个高中同学!
小王当场就冲同学发了火:你参加投标,怎么不和我说一声?
同学淡淡一笑,说道:这不是怕你为难么?再说了,你都回避当评委了,和你说有什么用?
小王一时不知怎么回答,半晌说道:你这次报价那么高,是不是认识我们副总?
同学摇了摇头:别瞎猜了,我只是利用了你们二次招标的漏洞,因为第一次招标时,竞争对手的名单都公开了,我很容易说服他们主动退出。
小王愣住了,心想:对啊,我应该建议老板把预算价降到18万元,这才能尽可能减少串通带来的损失。
同学给小王递了一支烟,小王犹豫片刻,摆摆手说道:戒了。
同学把烟拿在手中,看着小王,说道:你还和从前一样,患得患失,这样下去会没朋友的。
小王不禁火起,再次表示自己做人做事光明磊落,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朋友的事!
同学也有些不悦,站起来对小王说:真的吗?那你为什么要举报自己?
小王听后大吃一惊,脱口而出道:你别胡说!
同学将手中的烟折断,随后扔进了垃圾桶,说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小王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呆若木鸡。
原来,第一次招标结果出来后,小王就很不高兴,原因之一是同学之前说给他3万元“好处费”,结果正式报价的时候只降了2万元,“黑心”钱挣得过分了。
另一个原因,小王不好意思说出来——他担任部门经理时间不长,位子还不稳固,如果竞争对手知道是他同学中标,一定会大做文章。
不行,绝不能让同学中标!小王暗下了决心。
可是,招标是公开的,没有充足的理由不能改变结果,这该如何是好?
小王想了一晚上,还真让他想出了一招,那就是“投诉自己”!
所以,公司收到的投诉,投诉人其实是小王,只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的行为迟早会被发现。
不久,小王的后勤部经理被解除,被安排当了一名销售员,老板的理由是:一个连朋友都不愿帮的人,怎么带队伍?去销售部尝尝求爹爹告奶奶的滋味,好好锻炼下!
接到调令后,小王还是没开窍:我一心为公司着想,到底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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