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成立(谭皓元 摄)
10月20日,云南楚雄州双柏县人民法院恐龙河自然保护区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举行挂牌仪式。该审判点的设立,是法院整合审判力量、用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抓手,对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和法治宣传触角,推动司法审判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相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绿孔雀俗称“凤凰”,被视为吉祥鸟,是祥瑞、高贵的象征,是我国唯一的本土原生孔雀。至2020年全省监测统计,云南省绿孔雀种群现存555-600只,为全球性濒危,中国极危物种,被国家及云南省列为极小种群物种加以保护。
楚雄州物种丰富、生态优良,森林覆盖率达70.01%、湿地保护率达75.25%,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绿孔雀提供了理想的栖息之地。绿孔雀主要栖息地楚雄州双柏县境内绿孔雀种群数量44群267只,其中双柏县恐龙河保护区内种群数量为24群160只,占楚雄州绿孔雀数量的90%,接近全国总数的50%。成为名副其实的“绿孔雀家园”。
近年来,楚雄州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用最严尺度、最高标准、最优程序,高位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2020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45件。目前,楚雄辖区各县市法院以当地国家级、州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流域为保护抓手,共确定了13个巡回审判点,10个法律服务点,1个司法保护基地。
下一步,全州两级法院将以各巡回审判点和法律保护点成立为契机,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严格公正司法,积极维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方便群众的优势,通过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广覆盖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辐射面和社会影响力,教育引导群众知悉如何更好地保护绿孔雀等珍稀物种,推动生态司法理念在家家户户落地生根;同时将不断建立和完善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协同,把诉源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推动形成法治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无讼”乡村构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形成合力守护好绿水青山,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的楚雄实践。(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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