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近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区分公司因销售的香薰机不合格,被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3万余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大容量超声波香薰机,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属于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罚款2.32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