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不能没有制度,有了制度不去执行,企业也无法管理好。制度强调的是落实,而不是片面依靠管理者的意志和威严。这样制度才能约束人,全体成员才能遵章守纪,企业才能更加兴旺发达。
在联想创立之初,柳传志就设立了若干“天条”,即这些规定不可触犯,否则,公司将严肃惩处。这些“天条”包括这样几项内容:不许谋取第二职业,不许吃回扣,不许收红包,不许利用工作关系牟取私利等等。
这些“天条”制度在很多公司也许只是说一说,但在联想,谁触犯了,谁就会受到“军法处置”。对犯错误或违反“天条”的职工,公司相应的会给予批评、扣发奖金、退交人事部、开除等处罚。在1990年之前,联想一共有5个年轻员工违反了“天条”,他们用不合法的手段牟取个人利益,被公司送交到司法机关判了刑。他们刑满之后,第一件事是向联想表示道歉,然后再表示感谢。
为什么道歉呢?因为公司清清楚楚地规定了什么事情不能做,做了就要受处罚,他们却明知故犯;为什么要感谢呢?因为公司一方面坚决将犯错的人送进去,一方面又想办法帮他们减刑,目的是让他们能够接受教育。因此,这些人出狱之后,表现都很不错,有一个还是一家大企业的负责人,还有一个员工回到联想继续工作。
另外,联想规定,开会迟到者要罚站1分钟,几十年来,无一人例外。罚站的时候,大家停下来看着罚站者1分钟,就像默哀一样,让罚站者很难受。公司刚出台这个规定时,第一个被罚站的是柳传志的老领导。柳传志说,老领导被罚站的时候,站了一身汗,他坐在一旁,也坐了一身汗。后来他对老领导说:“今天晚上我去你家,给你站1分钟,但是今天你非得罚站1分钟不可。”这说明了柳传志法外讲人情,而不是冷酷无情,不给人任何面子。
企业既要讲制度,又要讲人情,而且讲人情应建立在讲制度的情况之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管理者应该当仁不让地坚持原则,坚持按制度办事,与此同时,还应适当“法外施恩”。另外,在平时的工作中,管理者应倡导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信任的人文精神,不断增进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感情,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管理者既要讲制度,也要讲人情,如何平衡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考验着一个管理者的智慧。只有做到在该讲制度的时候讲制度,该讲人情的时候讲人情,才能赢得员工的信任、服从和敬重,才能把企业管理得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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