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就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HRCZB-2022-10-009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需求内容: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
1.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其中合同签订一年后经院方满意再续签两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供应商在近三年餐饮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承担该项目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提供承诺书)。
2.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3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30。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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