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游仪
据安徽省民政厅消息,近日,有网友在安徽民政厅网留言问,同市不同区县可否异地结婚登记?这位网友称,他的户口是合肥市庐江县的,女朋友的户口在淮南市。我们常年在合肥市区工作,但户口尚未迁移到市区内。请问,现在婚姻登记,同市户籍,是否可以其他区县办理婚姻登记。比如去包河区民政局或蜀山区民政局,可以进行婚姻登记吗?
安徽省民政厅回复表示,自2021年6月开始,安徽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先后在合肥、芜湖、滁州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试点工作。自2021年6月23日起,一方当事人为合肥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选择在合肥市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因此,就您来信中反映“男方户口是合肥市庐江县,女方户口是淮南市”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到包河区、蜀山区或合肥市内任一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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