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查促提升
人民监督员“把关”案件质量评查
为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近日,翔安区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陈晓琦、洪顺添参与不捕不诉案件专项质量评查座谈会,通过内、外监督双规运行,促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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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
翔安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做好抽选案件、准备案卷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在案件选择上,将2021年以来已办结的不捕不诉案件作为本次活动案件随机抽选范围,做到案件类型和员额检察官均衡覆盖。
会上,翔安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程序、标准、重点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展示了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操作流程,同时现场进行了核心要点提醒。
人民监督员通过随机抽取、纸质浏览、电子查阅等多种方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逐案开展评查,填写个案评分表。最终公开评分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选出4件优质案件,并对此次评查活动展开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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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
评查结束后,两名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同时也就检察机关如何规范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效等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陈晓琦
之前我们参加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比较集中于公开听证,对检察官办案的具体过程比较陌生。这次能够直接参与评查过程,真正亲手翻开案卷进行评查,效果很好。
人民监督员洪顺添
在本次案件评查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翔安区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始终,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捕决定,严把罪与非罪的界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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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制约、公开透明办案、助推司法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检察权行使与接受社会监督的深度融合。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以来,翔安区检察院一直积极主动接受监督,通过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和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方式,有效提高检察业务能力、强化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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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翔安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
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补齐短板,
提升检察办案规范化水平,
同时进一步发挥
人民监督员的制度优势,
充分凝聚内外监督合力,
推动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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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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