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暴力阻碍疫情防控人员履行职务的妨害公务罪案件,被告人常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2年4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常某驾驶货车进入高速路口检查点后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强行冲卡被阻拦后,常某下车辱骂防疫工作者,防疫工作者要求常某到检查点旁边的检查室配合查验时,常某拒不配合,并拳打、手扇防疫工作者,致防疫工作者左侧胸部软组织损伤。
庭审中,被告人常某自愿认罪认罚,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真诚向受伤的防疫工作者道歉,今后一定认真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工作。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王于凯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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