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1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规范管理。严禁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厉打击培训机构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违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
通知指出,各地各相关高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加强对相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认真落实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制度,按相关要求及时公布有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办法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要求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根据通知,各地各相关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明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等,提前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非现场方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各地要积极推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创造条件扩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覆盖范围。(记者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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