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计432.3亿元,其中江西有13.9亿元。
《通知》提出,就业补助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省财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工作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备案、下达、监控等工作,在接到资金指标发文后,应当在21日内将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在省内下达资金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当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通知》提出,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分配将继续体现激励约束机制,突出奖优惩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对列入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名单的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将予以适当激励。对审计和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结余消化慢的地方,将对资金适当扣减。
来源:江西发布、中国新闻网
编辑:徐晨霞
南昌发布
微信公众号:nc_fabu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