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级动态
△最高检指导发布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县检察院部署多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
△县检察院就“战疫”和办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县检察院坚守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县检察院办理的英烈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好案件”
△县检察院林亚将同志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组织评审的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武汉发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2个。自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底,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从办案效果看,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3.5亿元。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加强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强化湿地保护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2 侯检动态 学习贯彻
△县检察院集中11月份安排多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包括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自学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支部书记开展重点篇章导读、收听收看中央宣讲团来闽宣讲二十大精神报告会等视频讲座。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就当前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强化思想武装,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二要聚焦使命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三要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检察工作态势,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春致全体检察人员一封信,总结回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讲政治。保持政治自觉,无条件服从疫情防控任务安排,坚决完成任务;牢记职责使命,抓紧抓实年底工作,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二要鼓斗志。必须保持高度清醒,坚定必胜信念,坚持顽强拼搏,做到“战疫”和办案两不误。三要做表率。党员干部全部上“前线”、到“一线”,带头表率、示范引领,带动全员时不我待、全力以赴。四要正风纪。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压实责任,以决战决胜姿态,凝聚团结奋进正能量,为单位增光,为全局添彩。五要创先进。增强紧迫感和荣誉感,保持冲刺状态,奋楫争先、奋勇争优,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检察战疫
△县检察院始终坚守抗疫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做到每日第一时间向全体检察人员传达疫情防控新态势、新精神和新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号召并落实相关任务,稳妥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我县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积极贡献。10月24日以来,累计派警650余人次参与交通疏导管控、社区志愿服务、“无疫小区”创建等,累计疏导劝导出城车辆10000多辆(次)、群众3000多人(次),做到了应劝尽劝;积极向群众宣传抗疫政策和防疫要求,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近百项,得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创先争优
△近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州军事检察院、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五好’宣传”主题评选活动中,获评“好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对全国检察系统2022年度检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闽侯县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林亚将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3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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