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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作为一个前电梯从业者,笔者最近听到了大量关于家乡X市维保市场监管的讨论基于故土情节,特地做了一些调研工作,寥寥数语与业内诸君探讨。
这个事情的背景就是X市在前两三年出现了几起严重的特种特备事故(在此不赘述),有事故必追责,而且是追监管部门的责任,所以导致当地监管氛围趋于紧张。并目伴随着“三局合一”的机构改革完成,X市的特种设备监管迎来了新的架构和管理人员。在这个大趋势下,X市就施行了“第三方检查”,简言之就是由X市监管部门出资,聘请外地的检验机构(比如2021年的大连市特检院,浙江省特检院,今年的广西省特检院)对全市范围内的在用电梯进行彻底检查,以倒逼维保公司提升维保质量。
首先我们讲讲的这个“第三方检查”的优点,或者说主管部门期望的优点。
1、第三方进行检查,可以避免那种“打招呼”"走后门”的现象,使检查可以公正的被执行。
2、聘请第三方检查,相对于自己人,第三方更勤快,检查更容易被落实。
3、正值电梯检验的民营放开,被聘请的特检院正愁没活干,也乐得挣这份钱。
4.、当然这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当地维保公司在这种高密度检查的压力下,会自行加压提升维保质量。
而实际情况是这样美好吗?根据笔者的了解,并未如此!所以才有了文题,维保大检查需要“纠偏”。那下面我们就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的处置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1、检查过程的落实问题,这一点客观的讲,是有效的,据了解,第三方机构到达现场后全程影像记录,并且检查的非常仔细,标准的做到了逐个开关进行测试,确实是可以客观的体现电梯的实际维保状态的。
2、检查结果的落实问题,说到这里无非就是外部的打招呼问题和内部的权力寻租问题。
a)打招呼问题:X市设置的逻辑看起来是科学的,即第三方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汇报给太X市场监管局,市局将处置指令下发到区立案处理。这个逻辑期望的就是如果相关利害人或单位找第三方打招呼,因为是临时聘请的外地人而且只做检查所以无从下手。找市局打招呼,市局会说我只负责下发指令,具体你得找区里。而找区里打招呼,区里会说,这是市里的指令谁敢操作?而实际来看,这个过程是具有非常大的漏洞的,因为检查结果的非公开性,所以首先从市局来讲,某个工地的检查结果是不是下发,是可以人为操作的。然后从区局来讲,拿到市局的指令后究竟怎么处罚,或者处罚的额度,也是会看感情的。
b)内部权力寻租问题:哪些企业查哪些项目,覆盖多少比例,检查前是否通知,是提前一天通知还是提前一小时通知,而这些要素则直接关系到相关的维保公司或者利害人的最根本利益。因为这都是由人为控制的,人为控制,那么就有寻租的空间,所以,基于以上的种种,本来是为了避免“腐败”提升维保质量的一个好的行动,事实上却成了:
1、对于维保工人来讲:虽然说是无需陪同,但是牵扯到罚款,谁敢不陪同。因为检查的非常仔细,并且这个检查是长时间的,所以维保工人的反馈就是,本来挺忙的,现在更是添了一项工作,那就是整天陪着第三方人员查工地,反而把正常的维保耽误了。
2、对于不上进的维保公司来讲,这哪是查工地?换汤不换药,还是得花钱办事。
3对于管理严格的维保公司来讲,如果送钱,啥事没有。如果不送钱,除非工地完美,否则一点小问题也会“公事公办,小题大做”
小结,这样的做法最终的结果并未如期望,转了一圈还是回到了原点,即,罚不罚款不是看工地好不好,而是看关系到不到位。这样的大检查,检查的不是企业的业务或者质量水平,而是公关水平。那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那么,文至此,我们就要全盘推翻这个举措么?未必!那么如何去做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公开透明,让业内所有的参与者,包括监管者,都失去对干检查过程对干检查结果的任何可操作空间。具体来讲,这么几个举措或许可以考虑:
1、对于检查分配:杜绝指派,全程随机,即时派遣。简单来讲就是杜绝全过程的任何人为干预,避免寻租。
a)待检查项目:采取完全的公开随机抽签形式产生,避免任何人为指派(可以实行每个维保公司检查多少比例或者每个行政区检查多少比例的形式去抽取,但必须一条线统一起来)。
b)检查小组:根据待检查项目被随机抽出的顺序进行派遣,避免人为选择。
c)抽取时间和通知时间:前一日在当地的电梯协会公开统一抽取第二日待检查项目。有利于避免提前抽取有人打探消息临时抱佛脚,让所有企业站在统一起跑线上。
2、对于检查过程,全程记录,禁止陪同
a)这一点目前做的是比较好的,检查的都很仔细,但是希望增加一条就是禁止陪同,即帮忙开机房门后即可撤离,或者仅分许楼外等候。这样有利干避免现场寻租,也有利于维保员工不用惦记,忙自己的本职工作去。
3对于检查结果的上传和处理:全程透明,全部公示。也是为了杜绝人为寻租。
a)检查结果的上传:当日检查结果,在当晚采取多方发送的形式,报送市局的同时直接抄送相关区局,电梯协会,并整理备档,同时由电梯协会公开在内部会员中全员公示,这有利于避免检查结果在上报的过程中被人为篡改和截留,也有利干对相关维保单位实时形成震慑
b)检查结果的处置:基于前面的公开透明,区局此时已经有了忌惮,但依然要求各区局要统一惩戒标准,要全部公开所有惩戒措施,并且处置结果同样要在电梯协会内统一公示。
基于以上全程透明,全程随机,标准统一,整个过程则失去了所有的人为干预,并且也不存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现象,(当然,鉴于笔者水平,未必是绝对有效的) 好处就是:
1、对于监管单位:有效的遏制了人为的腐败现象,也有利干部分干部去避开不得已的一些打招呼,走关系现象。可以做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
2、对于维保公司:则是无论公司大小,断绝了所有的非正常游戏手段,都彻底回归到了以维保质量为根本的经营理念。
3、对于当地市场,长久下去,所有的维保公司和甲方都会回归到做好保养这个最基本 职责上来,人民群众的乘梯环境自然获得了提升,还有一个利处就是,通过检查震慑违规不合格维保,大家都好好做维保了,则有利于真实体现维保成本,打击低价扰乱市场,对于当地维保价格,对于维保工人,对于从业环境也都是一个新的利好。
好了,码字不少了,目的就是一个,希望家乡人民所乘电 梯越来越安全,希望家乡电梯同仁工作越来越顺利,希望从业环境越来越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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