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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公开征求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
摩托车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附后)。
意见反馈渠道:舟山交警微信公众号留言,或者电子邮箱zsjj399@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0日。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1月17日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
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的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摩托车禁止通行路段
海天大道定海文化路至普陀海印路(西向东)之间路段机动车道,普陀海印路至定海东皋路(东向西)之间路段机动车道,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燃油摩托车限制通行路段
(一)海天大道:定海文化路与普陀海印路(西向东)之间路段辅道,普陀海印路与定海东皋路(东向西)之间路段辅道;
(二)滨海大道:浙大路与富丽岛路之间路段;
(三)千岛路:新城大道与滨海大道之间路段;
(四)港岛路:海天大道与滨海大道之间路段以及港岛大桥路段;
(五)海宇道:千岛路与体育路之间路段。
以上路段,全时段限制燃油摩托车通行,但允许燃油摩托车直行横过限行路段,允许燃油摩托车经海天大道金岛路与长升路之间路段北侧辅道进出舟山市机动车检测站。
三、海天大道辅道车辆通行方式
海天大道定海文化路至普陀海印路路段(西向东),海天大道普陀海印路至定海东皋路路段(东向西)的非机动车道,全部设置为辅道。
(一)车辆在海天大道辅道内通行时,电动摩托车应靠左边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边行驶。车辆行经沿线信号灯路口时,按照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前往舟山市机动车检测站的燃油摩托车,允许在海天大道金岛路与长升路之间路段北侧辅道借道通行,按前款规定行驶。
四、其他事项
(一)现行的东西快速路主线及匝道,螺塘线1K+285M至8K+146M路段(即展茅晓晖村上坡处至东港塘头村前山岗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措施维持不变。
(二)警用巡逻、执勤执法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三)对摩托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四)2013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交专用道路段摩托车进辅道行驶的通告》同时废止。
11月21日
《阳光热线》上线部门:
舟山商贸集团
《阳光热线》,是由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和舟山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推出的舆论监督节目,前身为《阳光投诉》和《行风热线》。创办近20年来,节目先后关注了社保、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教育、自然资源等各行业领域典型案件3000余起,协调处理针对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5000余件。
节目时间:
工作日8-9点
节目参与:
热线0580-2039797,
微信平台FM97520和ZSFM998,
无限舟山APP舟山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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