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6届会议情况简报
韩佳霖、李香遐、王中杰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6届会议(MSC 106)于2022年11月2日至11日在IMO伦敦总部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设立了:
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工作组、
船舶系统和设备相关事宜工作组、
消除海上不安全的混合移民对航运的影响工作组;
设立了强制性文件修正案起草组、委员会工作方法修订起草组。
本届会议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拟订了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国际安全规则( MASS 规则)的框架,
通过了一批强制性文件的修正案,
批准了新的 SOLAS 公约修正案草案(强制要求对全封闭式救生艇进行通风)和关于起重设备和锚操作绞车的新导则,
批准了中国北斗报文服务系统(BDMSS)加入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移动卫星服务。
一、拟定了MASS规则的框架
本届委员会设立了 MASS 工作组负责 MASS 规则的起草工作。工作组审议了 MASS 规则的结构、风险评估的适用方式、现阶段工作需基于监管范围确定的工作成果等问题。最后委员会批准了工作组起草的 MASS 规则的基本结构;原则上同意了工作组有关如何推进 MASS 规则的相关工作的考虑;同意使用会上制定的目标及功能性要求的写作范例供未来 MASS 规则写作参考;同意请 MSC 的 GBS (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工作组审议写作范例,并就方法和通用性 GBS 导则( MSC.1/Circ.1394/Rev.2 )的正确解释予以反馈;要求有意愿参与 MASS 规则写作的相关方与 MASS 会间通信组的协调人就希望牵头及参与的部分进行沟通;同意了一些搁置审议文件的处理方式,以便更好地服务于 MASS 规则写作;批准了更新的制定目标型 MASS 规则的路线图;批准了经修订的会间通信组的职责范围。
二、通过一系列强制性文件修正案
本届委员会通过了一系列强制性文件修正案: SOLAS 公约第 Ⅱ-2 章修正案、 SOLAS 公约新的第 XV 章修正案、 SOLAS1978 年议定书修正案、 IGC 规则修正案、 IGF 规则修正案、 ESP 2011 规则修正案、 IBC 规则修正案、 IP 规则的决议草案。
(一)通过了SOLAS公约第Ⅱ-2章修正案
SOLAS 公约第 Ⅱ -2 章第 3 、 4 条修正案要求新造和现有载运船用燃油的船舶在加注前必须提供燃油交付单,以表明实际燃油批次闪点符合 SOLAS 公约要求;修正案要求缔约国政府将船用燃油供应商交付不合规燃油的情况通报 IMO ,并据此对其采取适当行动。
该修正案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二)通过了新的SOLAS公约第XV章及IP规则
SOLAS 公约新增了第 XV 章 —— 有关“载运工业人员船舶的安全措施”,该新增内容使《国际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规则》( IP 规则)强制实施;同时,委员会还通过了 IP 规则,新规定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从事国际航行,以及运载 12 名以上的工业人员、特殊人员和乘客的新造和现有货船和高速货船。该规则将在新的 SOLAS 公约第 XV 章下得以强制实施。
基于《特殊用途船安全规则》( 2008 SPS 规则),新的 IP 规则对工业人员培训、人员安全转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进行了调整和规定,并规定运载超过 60 人的船舶不准运输有毒产品、低闪点产品以及酸类物质。
新的SOLAS公约第XV章及IP规则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三)通过了SOLAS 1978年议定书修正案
该修正案是对 SOLAS 1978 年议定书附件中有关货船安全设备证书表格附录的修改。删除了货船安全设备证书表格的救生设备中使用的无线电装置的表述。
该修正案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四)通过了IGC规则和IGF规则修正案
此次对 IGC 规则第 6 章(建造材料和质量控制)、 IGF 规则第 7 章(总管设计材料)的第 A-1 部分(对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船舶的特殊要求)的修订主要关注了低温服务状态下使用高锰奥氏体钢建造液化天然气储罐的内容。 该两项修正案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五)通过了ESP规则修正案
该修正案是针对 2011 年 ESP 规则附件 A 、附件 B 中的 A 部分和 B 部分的修订。对于散货船:如果发现压载舱防护涂层状况 “less than GOOD” ,应对其进行年检;如果在毗邻货舱的双壳空舱防护涂层状况为 “POOR” ,且船龄超过 20 年,长度为 150 米及以上的散货船,应对其进行年检;对船龄超过 20 年、长度为 150 米及以上的散货船有新要求,即必要时应对毗邻货舱的双壳空舱进行年检。对于油船:修订了油船的定义,以明确 ESP 规则不适用于以不属于船体范围内的独立液舱运输燃油的油船,如沥青运输船等;对双壳和单壳油船的压力测试要求进行了编辑性修订。
该修正案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六)通过了IBC规则修正案
该修正案是对 IBC 规则第 2 章(船舶残存能力和液货舱位置)的修订,涉及货船的水密门。
该修正案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七)批准了MSC.1/Circ.1500/Rev.1修正案草案
本届委员会批准了《经修订的 SOLAS 1974 及相关强制性文书修正案的起草指南》,以 MSC.1/Circ.1500/Rev.2 散发,请秘书处在散发该通函前更新其封面。
三、关于海上不安全的混合移民对航运的影响
为解决海上不安全的混合移民对航运造成的影响,本届会议设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准备了《关于以推荐的合作方式确保海上安全、海上遇险人员的救援以及获救人员的安全上船》的决议草案。委员会通过了该决议草案。
在海上移民事件的报告方面,委员会请成员国通过机构间平台提供和更新相关信息,以满足《打击海上贩运、走私或运送移民不安全行为的临时措施》附录中的相关要求。委员会同意延展该产出的时限至 2023 年。
四、船舶系统与设备
本届委员会为了详细审议船舶系统与设备议题下的相关问题,设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就以下议题开展了审议。
(一)救生艇筏通风要求
委员会批准了对《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LSA 规则)的修正案草案,制定了全封闭式救生艇的通风新要求,要求保证每人不低于 5m³/ 小时的通风率,以防止救生艇内二氧化碳浓度过高。对 MSC.81(70) 号决议中:关于救生设备测试建议案的修正案中涉及的救生艇筏新通风要求的有关测试进行了修订。
该修正案将在获得 MSC107 通过后,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适用于 2029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安装上船的救生艇筏。
(二)极地水域中的救生设备
“极地规则”规定最长预期救援时间应不少于 5 天,但是在极地水域中可能出现救援时间超过 5 天的情况,因此,委员会批准了《关于极地水域航行船舶救生设备及装置的临时导则》( MSC.1/Circ.1614/Rev.1 )中有关在极地水域中估算等待救援时间方法的修正案草案。
(三)化学干粉灭火系统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IGC 规则)要求运载散装液化气体的船舶必须安装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委员会批准了经修订的《用于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的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的认可导则》( MSC.1/Circ.1315 /Rev.1 )。该修正案将于 2023 年 7 月 1 日生效。
该导则只允许使用碳酸氢钾粉末,但实际操作中,碳酸氢钠和碳酸氢钾粉末的各种混合物使用频繁,考虑到碳酸氢钠和碳酸氢钾的性能相似,委员会批准删除了“禁止碳酸氢钠用作干粉灭火剂主要成分”的要求。修订后的导则将适用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及之后安装上船的固定式化学干粉灭火系统。
(四)起重设备和锚操作绞车
委员会批准了起重设备和锚操作绞车的相关导则,在 SOLAS 公约第Ⅱ -1/3-13 条生效前安装的未经认证的现有起重设备,须在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的首次换新检验日期之前进行检验和认证。由船旗国主管机关或认可组织发布的声明可以作为表明符合此类检验和验证要求的证明,鼓励按照导则的要求进行负载测试,但该测试为非强制性要求。
(五)禁止在消防泡沫中使用含有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灭火介质
委员会批准了 SOLAS 公约第Ⅱ -2 章、 1994 年及 2000 年《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 HSC 规则)的修正案草案,禁止在消防泡沫中使用含有 PFOS 的灭火介质。该修正案草案将在获得 MSC107 通过后于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的新造船,现有船舶最迟不得晚于预计生效日期 2026 年 1 月 1 日的首次检验日期。
(六)气胀式救生筏的涂层织物材料测试标准
委员会批准了《经修订的标准化救生设备评估与测试报告表(可视符号)》( MSC.1/Circ.1630 )的相应修正,使其与对 MSC.81(70) 号决议 《经修订的关于救生设备测试建议》相一致。
五、人的因素
(一)培训示范课程
IMO 示范课程旨在协助教员根据《 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STCW 公约 ) )制定海员培训方案。定期审查示范课程,以确保其符合 IMO 现行文书的要求,并反映最佳实践和现代技术。委员会批准了《示范课程开发、审查和验证导则》的修正草案( MSC-MEPC.2/Circ.15/Rev.1 ) , 以便对 IMO 各种示范课程的教学目标进行连贯一致的说明。
(二)海员电子证照和证件
为顺应海员使用电子证书和文件的趋势,本届委员会批准了 STCW 公约第 I/1 、 I/2 条和 STCW 规则第 A-I/2 部分的修正草案,以期在 MSC107 上获得通过。
六、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
(一)定线制
委员会通过了分道通航制及相关措施的修正案,修订了《切尔诺莫尔斯克、敖德萨和皮夫登尼港航道分道通航制和相关措施》,取代了 COLREG.2/Circ.14 中现有分道通航制(第 1.1.2 和 1.1.3 段)的内容;修订了圣巴巴拉海峡现有分道通航制 COLREG.2/Circ.64 附件 6 中的内容。该修正案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1 日生效。
委员会还根据第 A.858 ( 20 )号决议通过了 TSS 以外其他定线措施,包括对现有措施的修订,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实施,包括: Shio no Misaki 海岸沿线的推荐航路;对加利福尼亚海岸沿线避航区进行修订(第 A.711 ( 17 )号决议);以及提出集装箱船在相关分道通航制中航行的建议。
(二)LRIT性能标准及相关通函
委员会通过了《有关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的性能标准和功能性要求》的第 MSC.263(84)/Rev.1 号决议。
委员会批准的相关修正案有: LRIT— 技术文件(第 1 部分)( MSC.1/Circ.1259/Rev.8 ),《船舶符合传输 LRIT 信息要求的检验和发证指南》( MSC.1/Circ.1307 )以及 LRIT 系统服务计划的连续性( MSC.1/Circ.1376/Rev.4 )。
(三)SOLAS公约第XIV章及极地规则修正案草案
极地水域发生的事故对人的生命、极地环境以及搜救行动造成了一定的风险,委员会批准了 SOLAS 公约第 XIV 章和“极地规则”的修正案草案,旨在对某些在极地水域作业的非 SOLAS 公约船提出航行安全和航次计划相关要求。
这些要求将适用于:总长 24 米及以上的渔船; 300 总吨及以上的非经营性游艇; 300 总吨及以上 500 总吨的以下的货船;
用来证明满足“极地规则”第 I-A 部分第 9-1 章和第 11-1 章中关于航行安全和航次计划相关的修正案草案的证书由船旗国主管机关自行决定。
该修正案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
(四)《为需要援助的船舶提供避难场所指南》修正案
海上事故可能涉及到多艘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水域需要援助的船舶。 IMO A.949(23) 号决议修订后,将为船旗国、船长、营运人和救援方提供基础,以便有效处理船舶需要援助和寻求避难时的情况。
委员会批准了《为需要援助的船舶提供避难场所指南》修正案的大会决议草案,以纳入自 2004 年该指南通过以来总结出的经验和发展进程;同时请 MEPC 和法委会共同批准,以期在第 33 届大会上获得通过。
(五)对现存的载有SOLAS公约有关GMDSS现代化修正案的通函进行后续修订
委员会批准了《船舶遇险情况下 GMDSS 操作指南》《对船舶 DSC 遇险警报的反应程序》《遇险警报指南》《对搜救当局发出警告的指南》。
(六)北斗短报文系统加入GMDSS获得认可
委员会批准了中国的北斗短报文系统(BDMSS)作为移动卫星服务提供方加入到GMDSS;通过了相关决议以认可中国通过BDMSS提供的海上移动卫星的声明;提请IMSO监测执行情况,向委员会提交报告。
(七)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
委员会通过了对 ECDIS 性能标准的修订( MSC.232(82) 号决议),以允许引进下一代技术电子海图( S-101 ENC )。
修订后的性能标准草案将适用于 2029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安装上船的 ECDIS 设备。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 月 1 日的过渡期内, ECDIS 设备可以符合现行的性能标准( MSC.232 ( 82 )号决议)或基于 S-101 的新出台的 ECDIS 性能标准。
委员会还批准了对 《 ECDIS 良好实践指南》( MSC.1/Circ.1503/Rev.2 )的修订,有助于在应用 ECDIS 的软件和相关更新时,完成 ECDIS 不同类型的统一应用。
(八)集装箱船和散货船的电子倾斜仪
船舶在海上的剧烈起伏经常会造成人员伤亡、集装箱损失,以及散装货物损坏等问题,因此委员会批准了 SOLAS 公约修正案草案,规定 3000 总吨及以上的集装箱船和散货船必须使用电子倾斜仪来测量船起伏角度,该草案不适用于偶尔装载散装货物的货船和在甲板上装载集装箱的普通货船。该修正案草案将在获 MSC107 批准后预计于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七、工作方法导则的修订
本次对工作方法导则的修订主要是借鉴了远程会议采用的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方法,为线下会议提供增效的良好实践。委员会批准了起草组准备的工作方法导则修正案草案,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到:减轻工作负荷,有效利用审议时间,未经主席邀请,提案方无需在全会上介绍提案(第六部分);另外,在准备委员会或分委会会议报告的过程中,在报告草稿散发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接受来自代表团的通信评论,评论内容限于编辑性修改和完善,秘书处就是否及如何采纳评论的内容做出说明,之后才能发布正式的报告(第四部分)。该两项修订获得了委员会的批准。
此外,起草组准备的“委员会或分委会主席可以就信息类文件和往届会上搁置审议的文件采取通信方式进行审议”的内容并未获得批准,会上未就该类“主席提案”发布时间和就其进行评论的文件提交时间达成一致,具体细节将在下届会上审议。
八、新增工作项
委员会批准了以下新增工作项:
(一)修订 SOLAS 公约第 V/23 条及相关指南,以提高引航员登离船安全;
(二)制定 2012 年开普敦协定实施导则;
(三)制定船上电梯安全运行的规定;
(四)修订“登离船设施构造、维护和检查 / 检验指南 ” ( MSC.1/Circ.1331 ),以降低船员安装安全网的风险;
(五)修订 A.1050(27) 决议以确保进入船舶围蔽处所的人员安全;
(六)审查 SOLAS 公约第 IV/5 条(无线电通信业务的规定)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九、其他事宜
(一)选举主席和副主席
本届会议选举了 2023 年海上安全委员会的主席与副主席:来自美国的 Mayte Medina 女士再次当选本委员会的主席,来自希腊的 Theofilos Mozas 先生当选副主席。
(二)后续会议安排
MSC 107 计划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9 日召开。
附件:MSC106通过的决议及通函清单
编号
名称
MSC.519(106)
武装冲突背景下成员国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国际海上搜寻和救助公约》提供搜寻和救助的义务
MSC.520(106)
有关《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2章的修正案
MSC.521(106)
有关《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XV章的修正案
MSC.522(106)
有关《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
MSC.523(106)
有关《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规则)的修正案
MSC.524(106)
有关《使用气体或低闪点燃料船舶国际安全规则》(IGF规则)的修正案
MSC.525(106)
有关《2011年加强检验计划规则》(ESP 规则)修正案
MSC.526(106)
有关《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的修正案
MSC.527(106)
有关《国际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规则》
MSC.528(106)
有关《以推荐的合作方式确保海上安全、海上遇险人员的救援以及获救人员的安全上船》
MSC.263(84)/REV.1
有关《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的性能标准和功能性要求》
MSC.529(106)
认可中国北斗短报文系统(BDMSS)提供的海上移动卫星服务
MSC.530(106)
有关对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性能标准的修订
MSC.1/Circ.1500/Rev.2
有关《经修订的SOLAS公约及相关强制性文书修正案的起草指南》
MSC-MEPC.2/Circ.15/Rev.2
有关《示范课程开发、审查和验证导则》的修正案
MSC.1/Circ.1164/Rev.26
有关STCW公约缔约方提交与独立评估报告有关的信息
MSC.1/Circ.797/Rev.38
有关秘书长根据STCW公约第A-I/7节确定的适任人员名单
MSC.1/Circ.1614/Rev.1
《关于极地水域航行船舶救生设备及装置的临时导则》
MSC.1/Circ.1315/Rev.1
经修订的《用于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的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的认可导则》
MSC.1/Circ.1655
SOLAS公约第II-2章的统一解释
MSC.1/Circ.1630/Rev.1
《经修订的标准化救生设备评估与测试报告表(可视符号)》
COLREG.2/Circ.78
有关分道通航制及相关措施的修正案
MSC.1/Circ.1259/Rev.9
LRIT—技术文件(第1部分)
MSC.1/Circ.1307/Rev.1
有关《船舶符合传输LRIT信息要求的检验和发证指南》
MSC.1/Circ.1376/Rev.5
LRIT系统服务计划的连续性
MSC.1/Circ.1656
有关《船舶遇险情况下GMDSS操作指南》
MSC.1/Circ.1657
《对船舶DSC遇险警报的反应程序》
MSC.1/Circ.1658
《遇险警报指南》
MSC.1/Circ.892/Rev.1
《搜救当局发出警告的指南》
MSC.1/Circ.1659
有关通过国际强化呼叫服务传播搜救相关信息的指导意见
MSC.1/Circ.1403/Rev.2
NAVTEX 手册
MSC.1/Circ.1660
复杂伤亡情况下个人应急无线电设备的培训和操作指南
MSC.1/Circ.1503/Rev.2
《ECDIS良好实践指南》
MSC.1/Circ.1661
海员教育和培训中应用伤亡案例和教训的指导性框架
MSC-MEPC.1/Circ.5/Rev.4
MSC和MEPC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和工作方法导则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 imcrc.dlmu.edu.cn
作者:韩佳霖、李香遐、王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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