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
本是为全体业主争取权利的最前锋
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但在厦门某小区
一业委会主任竟“监守自盗”
2个月间
挪用资金高达530万元
PART 01
挪用资金530万超3个月未还
厦门一业委会主任被提起公诉
欠下数百万元债务
房产被法院查封
身为小区业委会主任的桂某
打起了业委会账户的主意
近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
桂某被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1年6月
桂某因手头资金困难,便打起了业委会银行账户的主意。在业委会召开会议时,他提议要把账上的资金“盘活”起来,但是没有得到其他人的同意。
2021年7月初—9月初
桂某私下将钱款从业委会的账户上转出,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共计530万元。
案发后
桂某称自己有两套房子
此外还有店面出租
只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借用”
原本计划先解决眼前的问题
事后再把钱还上
但是,截至本案案发时
桂某挪用的资金
已超过3个月未还
且数额巨大
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网友们“声讨”业委会管理混乱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
1.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在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在银行也开立了存款账户,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在刑事上符合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其他单位”的特征,属于挪用资金罪中“其他单位”的范畴。
2.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应当视为业主委员会的“本单位资金”。
3.桂某挪用业主委员会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数额巨大,应当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据《刑法》第272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PART 02
公款放贷、擅自签约
业委会管理乱象屡见不鲜
公款放贷、买麻将机
收支混乱、擅自签约
小区业委会管理乱象
于厦门早有先例!
2019年
厦门某小区业主在本地论坛爆料
揭露其所在小区业委会管理乱象
任职4年,他们竟干出这些事
将业主公款挪用去放贷
2017年6月
该小区业委会会议记录里记载
将小区户头上的钱借给业委会某成员
收取1.5分利息
用小区公款购买麻将机玩乐
根据业委会公布的明细
业委会动用小区公款
购买了4台上海立明机
也就是麻将机
共计8800元
业主怀疑:业委会在任4年,财务作假
业主集体签名发出请愿书
提出业委会已到届超过1年
4年来,未见过一次财务公开
业主强烈怀疑他们财务作假
要求街道及社区进行审计公开
2017年广告收入失踪
业委会4年公布1次报表
却只有2015,2016,2108年的广告收入
2017年的广告收入“不翼而飞”
小区前门加油站,后门充电桩
还有网友补充:
业委会擅自和充电桩公司签约
小区前门是加油站,后门是充电桩
业主住在房子里毫无安全感!
@阿***:欲哭无泪啊,现在买一套房不容易。他们把之前的物业赶走了,然后说要业主自治。球员兼裁判,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后面的空地想自肥就做成停车场,发现肥水不够就擅自和充电桩公司签约。想着大厦前门口不到二十米就是加油站,后门就是充电桩。住在这一栋楼哪里有安全感?
业委会失管
反成“添堵会”的现象
愈加频现
他们违背了成立的初衷
反而与各种利益主体捆绑
损害业主利益
当然不能因乱象的存在
否认业委会存在的意义
但如何让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等
都发挥作用
让“社区治理”不再“唱独角戏”
这个问题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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