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11月24日消息(记者 彭艺娑)在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刷新的同时,深圳也在给予非机动车更多的路权。明年1月1日起,深圳将取消快速路辅道对电动自行车的限行,满足市民电动自行车通勤、接送、接驳等需求。
近日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限行措施进行了调整。除继续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主道以及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高架、隧道、立交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限行外,取消快速路辅道对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取消了事实上没有禁行电动自行车必要的地方道路、区域。
新的限行政策划定了一、二级限行区。划为一级限行区的路段必须是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完全没条件或不应通行的道路,如:高速公路、快速路主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高架、隧道、立交等。二级限行区不限行民生行业(蓝牌)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禁行道路由86条缩减至22条(含一级限行道路16条、二级限行道路6条),禁行区域由10个缩减至1个(二级限行区)。
据了解,深圳目前电动自行车限行道路较多,但设置有辅道系统的路段基本具备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结合绿色交通发展策略,深圳正积极试点完善非机动车道设施设置,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未来非机动车出行环境将逐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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