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信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杜坤玲主持会议,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胜、梁其金、卢耀、黄钟发、俞淮竞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开会法定人数。信宜市委常委、副市长樊勇强,信宜市监委、信宜市法院、信宜市检察院有关领导,信宜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信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信宜市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
杜坤玲为刘燊、刘杰、唐仁强、张云龙、张智荣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经表决,任命刘燊为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刘杰为信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唐仁强为信宜市林业局局长;张云龙为信宜市科工商务局局长;张智荣为信宜市教育局局长。 免去:黄秋华的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许奕文的信宜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张良创的信宜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潘晓飞的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刘强传的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何伟强的信宜市科工商务局局长职务;刘燊的信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丁毅的信宜市林业局局长职务;龙强的信宜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接受张云龙辞去信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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