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制冷型摄像头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AHDX—TJNY—221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制冷型摄像头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 津市南开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制冷型摄像头等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制冷型摄像头及配套软件及冷冻研磨仪;(002)吊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制冷型摄像头及配套软件及冷冻研磨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本项目专 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
打印存档。;
(002吊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 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5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0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14时00分
联系人:郑工
电 话:13581819469
邮箱:zczheng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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