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举行一场特殊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行政机关一线执法人员1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过程,该案系通铁法院环资案件指定管辖后的首起环资类行政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被告柳河县农业农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原告某农药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农药、经营劣质农药,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经营农药607瓶(袋),罚款40025元的处罚决定,原告柳河某农药店不服,向通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严格按照行政审判程序规范组织庭审,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职权、认定的案件事实、收集的证据材料、行政执法的程序、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对行政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的司法审查,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在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后,当庭进行了宣判。
以案普法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多角度深层次的解读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行为主体、证据、法律适用以及法定程序的内容,旁听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表示,通过全程旁听行政审判庭审过程,零距离了解行政审判活动的内容和行政执法程序中注意的事项,能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同时,也更加体会到司法活动的公正公开和权威。
通铁法院自环资案件指定管辖以来,立足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审判职能,持续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助力营造良好生态法治环境。下一步,通铁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实干笃定的工作作风,砥砺前行、不忘初心,妥善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为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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