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业主反映,自己于2021年4月购买了城阳上马天一仁和宸璟都会住房,合同交房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写明,延期交房三个月内开发商不给予业主任何补偿,三个月之后补偿极低且无论延期多长时间业主均不允许以延期交房为理由退房。现在小区里施工人员稀少,施工进度缓慢,从售楼处了解,今年底无法按时交房,希望督促开发商加快施工进度,保障年底能交房。
11月25日,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表示,项目二期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项目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前交付。
开发企业计划分两批告知业主,第一批《延期交房通知书》已于10月15日发出,第二批计划于12月15日发出,开发企业按照合同履行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工作人员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其针对延期交付时间、工程进度、违约赔偿等问题与业主积极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合同条款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如涉嫌格式合同违法,将依法依规处理。下一步,工作人员将督促开发企业加紧筹集人力、物力、财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抢赶工期,争取尽早具备交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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