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李玉前故意杀人、孟某红包庇罪一案在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新黄河记者从李玉前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案件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组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此次庭审至11月28日晚7点结束,共持续六天,法庭将择日宣判。
新黄河客户端此前报道,21年前,李玉前的妻子谢初明和仅3岁多的儿子李明昊被害身亡,检方指控,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其情人孟某红构成包庇罪。2020年9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玉前故意杀人、孟某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时隔两年,该案重审开庭。
李玉前的哥哥李玉山介绍,“作为亲属,我和我的小弟以及女儿、女婿都参加了旁听。”此外,李玉前的岳母张林合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前来,但她的儿子,也就是被害人谢初明的弟弟首次参加了庭审。
“本案最大的问题就是物证欠缺。”周兆成认为,现场既没有提取到李玉前杀妻灭子的有关物证包括李玉前的生物痕迹,也没有查清控方指控李玉前杀人分尸的作案工具,唯一的随案证据菜刀,公安机关没鉴定出人血,也没有出现分尸后通常都会出现的卷刃现象。加之李玉前的邻居也证实该刀是案发后,李玉前家换锁后邻居拿过来帮忙,然后遗留下来的,根本不是作案分尸工具。
周兆成透露,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程序中,尽管李玉前岳母为李玉前申冤,但是李玉前岳母一家还是认为李玉前对谢初明和孩子死亡应该承担责任,因此向法庭提出,要求李玉前赔偿50万元。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李玉前认为由于自己行为不检点,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妻子,对于岳母一家自己就是个罪人,并且愿意接受岳母一家提出的50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同时,希望可以查清谁是真凶。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此前曾下落不明的孟某红也如期出庭。周兆成介绍,孟某红在庭审中首次表达出对被害人谢初明亲属的歉意,但依然否定自己杀人,强调只是参与分尸、抛尸,对于公诉人指控犯罪认罪。关于民事赔偿,尊重法院判决。此次,李玉前岳母一家向法庭提出要求孟某红赔偿15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周兆成还介绍,此次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中,孟某红的指控罪名已经由之前的包庇罪变更为帮助毁灭证据罪。
此外,李玉前当庭提出自己当年遭受了刑讯逼供,并且展示了自己手腕部的受伤后遗症。周兆成当庭提出对李玉前手腕部的伤情成因进行鉴定的申请,这一申请获得了法院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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