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11月29日电(通讯员王擅文)中介伪造法院离婚判决书,致使一处价值500余万元的房产在未交税的情况下被过户给徐韵(另案处理),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40万余元,中介从中非法牟利20万元。近日,法院全部采纳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公诉意见,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郑黄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20万元予以追缴。
2016年初,徐韵想要购买上海市青浦区一套房产,因未获得购房资格,于是将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同学的丈夫小周名下。5年后,徐韵获得购房资格时房产已大涨,办理过户需缴纳国家税款40万余元。
在徐韵觉得自己吃亏正发愁时,接到了一通来自房产中介的电话,询问她是否有购房需求。徐韵提到自己目前的烦恼,没想到这名叫郑黄俊的中介当场表示自己可以接下这笔业务。
2021年8月,郑黄俊与徐韵相约碰头,郑黄俊信誓旦旦称可以合理避税,房子能直接更名,一共只需要收取20万元的总包费用。
“用20万元代替原本40万余元的税费,这是一笔划算的交易。”徐韵察觉其中有猫腻,并不相信郑黄俊所说的“合理避税”。几番询问后,郑黄俊最终说出自己会伪造一份她与小周的“离婚判决书”。
“用20万元代替原本40万余元的税费,这是一笔划算的交易。”徐韵心存侥幸,按照要求准备了办理“离婚”的材料。
2021年8月24日下午,郑黄俊带着徐韵及小周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郑黄俊向办理窗口内递交了几份资料,将自己包中的“判决书”也夹了进去,徐韵与小周只是签了几个字,几分钟后过户手续就办完了。徐韵查看单据时,见上面果然写着“配偶更名”,遂放下心来。
不久后,房地产交易中心发现了伪造的离婚判决书,随即报警。
2021年10月28日,郑黄俊等人被警方抓获。经审查,郑黄俊在明知情况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帮助徐韵偷逃国家税款,非法获益人民币2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遂对其提起公诉。
在警方讯问中,郑黄俊坚决不肯承认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多番辩称“20万元为合法中介费用”。承办检察官王瑞先后5次与其及其代理律师沟通,通过电话方式释法说理,列出大量事实依据。最终,郑黄俊在开庭前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房屋过户税费为国家规定的法定税款,为贪图小利而与税法“躲猫猫”,看似“节省”了费用,却已经触犯法律,得不偿失。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更是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识,按国家法律规定承担纳税义务。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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