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乌苏市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XJCQZB2022-CQ-12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乌苏市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3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乌苏市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8包(鸡肉类)
乌苏市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9包(鱼类);
乌苏市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10包(奶制品类);
乌苏市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11包(大米类)
乌苏市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12包(清油类);
乌苏市某单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13包(超市商品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二级以上批发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清单每个子项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3.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h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另领取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打印下载报告并加盖公章)
4.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不签订保密责任书的不得参加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本系统生活物资供应商黑名单;
6.供应商如中标,必须保障能够提供银行账户和统一发票,如不符合要求,视为自行放弃供货资格;
7.供应商需具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及一定抗市场风险能力,参与竞标的企业必须讲诚信、讲信誉,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则,做到商品质量合格、价格稳定、货真价实;
8.供应商需具备专业服务及可供配送队伍;
9.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项目,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企业可以报名多个合同包,但最多
只能中标2个合同包,竞标报价均为到货价(含税金、运输费);
11.签订合同前,如发现中标企业人员、车辆、仓储能力等任何一项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某单位招标黑名单;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评审成绩,及时排序类推,确定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12.参加8包(鸡肉类)、9包(鱼类)、10包(奶制品)的供应商需提供配送冷藏车辆和人员的合法信息。
13.投标人还需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均需提供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14.投标单位须提供货物核酸检测阴性的承诺函,所提供的货物须具有厂家提供的检测报
告或合格证的承诺函。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5日到2022年12月09日(上午11: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密协议、货物核酸检测阴性的承诺函、提供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11: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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