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上几则热点新闻都涉及到社区居委会干部,先有上海浦东三林镇一居委干部索要翡翠平安扣作为抗疫物资,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有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平安街社区书记刘某英哽咽发言错过女儿成人礼,引起了网友热议;还有郑州某社区居委会女干部,怒怼市民,阻止市民正常拍摄,引发众怒。这一系列事件,都把社区居委会干部推到了风口浪尖。
特别是疫情期间,社区居委会承担着基层防疫的重任,但有些时候作风粗暴,落实工作方式方法粗暴简单,让很多人吐槽社区居委会干部为官不仁;官不大权力不小;更多人把社区居委会干部等同于公务员,体制内干部。
那社区居委会干部到底什么身份呢?是不是干部,是不是公务员呢?
首先,要了解社区居委会干部,我们先来说一下他们的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全称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受所在地的城区政府派出机关及街道办领导和指导。社区居委会有责任协助街道办,做好居民具体服务工作,当下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说白了社区居委会和村居委会是同样性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其次,社区居委会干部是什么身份呢?社区居委会干部主要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是由社区居民按照5年一届选出来的,人数一般在5到9人。其产生过程也和村委会产生过程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虽然被称为主任副主任,看着像机关干部,实质上还是普通老百姓。可见,社区居委会干部既不是机关干部,也不是公务员,也没有行政级别。
不过社区居委会干部虽然不是体制内工作人员,但是他们享受国家给予的两项特殊待遇:一是定额补助。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按照政策均可以享受地方定额补助,由国家财政兜底给予全额或半额工作补贴。二是择优入编。优秀社区居委主任符合条件可以经选举进入街道办班子,登记为公务员。少部分地区为了鼓励社区干部干事创业,也开辟了通道给予部分考核优秀的社区干部转事业编。目前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深圳拿出一定事业编制向一线社区居委书记主任倾斜,让他们成为了在编干部。目前全国落实如此政策的还是少数地区。
虽然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干部没有编制,不是公务员也非事业编,但在他们都算作公职人员。依据就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享受国家定额补助的社区干部与公务员、事业编、国企干部等五类体制人员一样都属于公职人员,也在监察机关监管范围之列。换言之,社区居委会干部只要享受了国家财政定额补助待遇都属于公职人员,也可以称之为公务人员,原则上必须接受监察机关监督。这就是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XX社区居委会主任因涉嫌违纪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新闻的原因了。
最后,为什么社区居委会干部屡屡成为干群冲突的导火索呢?究其原因我想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区居委会干部的产生虽然说都是居民群众选举产生,但是其实际产生过程,在基层工作的人,都有深刻体会“坏人不能干,好人干不了”。没点经济实力或者宗派势力一般很难选上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地方政府和街道办把关人选时,也以有理想、有情怀、有担当、有本事、有原则、有口碑等为基本标准,但实际上还是考虑经济实力和宗派治理能力为决定因素。
二是社区居委会干部不是体制内干部,却承担着办理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政府机关做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说白了就是让体制外的人承担着基层政府应该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再加上社区居委干部素质良莠不齐,工作方式方法粗放,往往会在为居民的具体服务工作中发生各种纠纷,再加上应对不得法,往往会造成舆情。
所以说,社区居委会干部不是公务员,一般不是体制内在编干部,但是由于基层镇街工作力量不足,社区居委会干部成为服务居民,履行基层政权的具体职责的实施者,也是公务人员的一种,所以被很多人当成公务员,当成在编的体制内干部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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