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7日讯12月5日,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受上游天然气供气价格政策调整影响,聊城市天然气企业采购成本上涨,为保障市区天然气稳定供应,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00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868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聊城市区(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6元/立方米。
二、城镇燃气企业合同外购进的液化天然气(LNG)实行“购进价+配气价”销售,由城镇燃气企业与终端用气户签订协议,按协议量进行购销,高进高出、低进低出。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同时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聊发改价格函[2022]81号)同时废止。
闪电新闻记者 赵赫 聊城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