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邻居种植的杨梅树影响自家风水,六旬老汉将除草剂喷洒到杨梅树上,导致数人食用杨梅后中毒。近日,经湖南省双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6月,家住双峰县印塘乡某村的李某在食用了同村彭某家种植的杨梅后,出现了腹胀、头晕、上吐下泻的症状,跟李某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人。自6月9日起,同村的10余人在食用了彭某家种植的杨梅后,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反应。
吃杨梅怎么会中毒?彭某家的杨梅树是十余年前栽种的,此前从未出现过食用后中毒的现象。据彭某回忆,6月9日,他发现自家杨梅树下的杂草枯死了,好像是被人喷洒了农药,难道杨梅树也被喷洒了农药?
经调查,民警发现彭某的邻居孙某有重大嫌疑。6月12日,孙某被传唤到案。警方了解到,自彭某在屋前栽种杨梅树后,孙某一直觉得该杨梅树挡住了自家风水,多次找彭某理论,要求砍掉部分杨梅树枝。彭某一直不同意,两家因此互生嫌隙。孙某一直迷信地认为,自己身体不适就是彭某栽种的杨梅树导致的。因病情加重,孙某再次找到彭某,要求其砍掉杨梅树部分树枝,还是遭到拒绝,孙某心里越来越不满。
于是,孙某使用喷雾器给自家农田喷完除草剂后,路过彭某家时看到杨梅已经成熟,便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将除草剂喷洒在靠近自家大门处的杨梅树枝及树下。随后,不知情的彭某将成熟的杨梅送给同村村民,导致数人中毒。经鉴定,彭某家杨梅树上的树枝、树下杂草和孙某家喷雾器中均检测出除草剂成分。
8月,该案被移送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认为,孙某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经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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