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昆明12月13日电 (记者李发兴)近日,昆明公安成功捣毁一处帮助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的窝点,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案是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昆明公安依据该法作出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
12月9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在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支持下,在辖区一出租房内捣毁一个架设VOIP设备帮助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的窝点,抓获违法人员1名,缴获搭建VOIP设备使用的4组固话VOIP语音网关设备。
经查,违法人员胡某为牟取“上家”许诺的高额好处费,在“上家”的指导下,参与管理搭建使用VOIP固话语音网关协助境外人员实施电信诈骗违法行为。
目前,盘龙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该案违法行为人胡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天、罚款1200元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是基于IP的语音传输,属于一种语音通话技术,经由互联网来进行通信。诈骗分子通过架设VOIP设备、异地网络远程拨号的方式实施诈骗,达到隐匿其真实位置的目的。使用搭建在境内的“VOIP”设备向受害人拨打电话,不仅褪去了“00”开头的外衣,降低了被害人的防范意识,还能帮助诈骗分子隐藏身份、逃避打击,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出租、出借、出售电话支付账户,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收到陌生短信、电话、网络信息的时候,请提高警惕,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汇款,涉及资金转账请务必再三核实。不轻信、不回拨陌生来电及信息,遇到“客服”“工作人员”等来路不明的电话,应当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慎防木马病毒和钓鱼网站链接,不点击可疑的网址链接,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谨慎链接免费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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