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6日消息(记者 李迪)近日,江苏证监局网站发布《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江苏证监局对江苏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江苏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江苏银行零售业务部和网络金融部均负责基金销售业务,但未对基金销售产品实行集中统一准入管理,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江苏银行部分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的规定。
三、江苏银行存在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决定》显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五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7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江苏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江苏银行官网显示,江苏银行于2007年1月24日挂牌开业,是全国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江苏省内最大法人银行,总部位于江苏南京。2016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0919。
江苏银行下辖17家分行和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江苏丹阳苏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子公司。营业网点520余家,员工1.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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