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合法建造的房屋用于居住,并养殖了家禽,本正处于正常生活状态却突然被当地街道办认定为违法建筑,对当事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没有任何赔偿。魏律师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起诉到人民法院,魏律师认为,此次的强制拆除行为不管是实体上还是程序上均属于违法的。
法院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本案中,被告将原告涉案房屋及设施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其强制拆除的行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本案中,该街道办事处在拆除案涉房屋及设施前,未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未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更未告知当事人的相关救济途径,最终,法院认为,该强制拆除房屋及设施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确认该街道办强制拆除违法。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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