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在路上
我们都会碰到一种情况
交警查车
“停车,熄火,查证件”
没有犯事,咱们肯定好好配合啊
可是对于有些人来说
“配合交警检查”是不可能的事
因为他们“心里有鬼”
近日,南充 一名驾驶员
遇到交警查车时不光不配合检查
竟然还强行驾车冲卡逃离
逃窜时接连造成执勤民警和路人受伤
并剐蹭到正常通行的车辆
(点击观看视频)
12月10日凌晨3时许,南充市公安局交警直属四大队执勤民警在顺庆区白土坝路口设卡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一辆车牌号为川R5V***白色轿车在行驶至查缉点时,未按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直接驾驶车辆加速逃离卡点。
随后,该车辆闯关至白土坝路公交站台辅道时,执勤交警试图拦停该车辆,但冲卡车辆依然未减速并强行加速冲卡,导致执勤交警黄通文被车辆剐蹭到后摔倒至辅道和人行道之间的尖锐边缘,导致其左手大拇指关节和左边髋部受伤。
冲卡车辆在撞倒执勤交警后并未停下,继续向前行驶,同时剐蹭到停在辅道的一辆小型轿车,造成车辆受损以及影响到正常通行在辅道上的一辆电瓶车车主,致使电瓶车车主倒地。
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窜至西华路二段方向,其他执勤交警在民警张洪亮和华凤联合执法中队民警的调度下准备追击,但该肇事车辆因车速过快,同时也考虑到安全的因素后放弃对该冲卡车辆的追踪。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破工作,通过大数据比对车牌号,查到该肇事逃逸车辆的详细信息,警方于近日将川R5V***车辆所有人肖某抓获。经查肖某已于去年醉驾被吊销驾照,直属四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三日的决定(涉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几日后,当日驾车冲卡男子冯某某来到直属四大队投案自首。冯某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移交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华凤派出所立案侦查。
遇到交警执法
一定要积极配合
切勿冲卡或者阻碍执法
强行闯卡不但是违法行为
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一旦在驾车强行闯卡逃窜行驶中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重大公共财产损失的,还有可能构成刑法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编 辑:江贞蓓
二 审:刘 柳 黄桐熊
三 审:张文敏
素材来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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