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贵阳讯 任时建12月21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发布筑公资告〔2022〕地字第138、152号成交结果公示。位于贵安新区的 GA〔22〕094-105、107-108号地块和观山湖区的G〔22〕130号地块成功出让,总成交价252658.788万元,总成交面积955489.26平方米,最高成交楼面价5000元/㎡。
其中,观山湖区的G〔22〕130号地块被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约4.92亿元摘得,成交面积39382.89平方米,成交楼面价5000元/㎡;
贵安新区的GA〔22〕094-105、107-108号地块被贵安开投旗下子公司以总价20.34亿元摘得,总成交面积916106.37平方米,最高成交楼面价1804元/㎡。
此次成交地块详情如下:
观山湖区1宗
G(22)130号地块(原贵阳融媒体中心地块)位于观山湖区金华园社区,毗邻国际金融中心,林城东路北侧,金朱东路以南,通宝塔以西,石标路以东,地处省博物馆、图书馆正后方。
地块总用地面积82178.09㎡,其中实际出让面积39382.89㎡,市政道路用地9189.62㎡,公共绿地面积33605.58㎡,计容建筑面积98457.23㎡。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97%),兼容商业用地(3%)。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综合绿地率≧35%。地块要求小学、初中、高中由竞得人按照以资代建有关规定执行;地块南侧安置房须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建成后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按成本价回购。
贵安新区14宗
GA(22)094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540474.73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84917.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7376.67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1≤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
GA(22)095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540474.73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84598.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6897.87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建筑≤40%,规划1≤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
GA(22)096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540474.73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65577.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8365.99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1≤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
GA(22)094-096地块的小学学位由MG-07-01地块进行保障,高中学位由MG-03-01地块进行保障(最终以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实施方案为准),初中学位及小学、高中学位不足部分,由新区管委会纳入预算统筹实施。
GA(22)097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322070.8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64375.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6562.87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098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322070.8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90494.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5741.61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15%,规划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099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322070.8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64023.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6034.59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097-099地块的初中学位由MF-08-01地块进行保障(最终以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实施方案为准),初中学位不足部分及小学学位、高中学位由新区管委会纳入预算统筹实施。
同时,竞买人在报名参与GA(22)097、GA(22)098、GA(22)099号任意一块及以上地块竞买时,须同时参与GA(22)109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地块的竞买报名。
GA(22)100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280161.1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774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1949.28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30%,规划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101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280161.1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2453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1335.2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102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280161.1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7422.1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3555.47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103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280161.1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28602.6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1506.67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104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280161.1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24141.3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353.4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105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280161.1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45059.8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2649.52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规划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
GA(22)107地块位于贵安新区党武街道,规划总面积169643.89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50783.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6175.92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该宗地块小学学位由HE-04-02地块进行保障(最终以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实施方案为准),小学学位不足部分及初中、高中学位由新区管委会纳入预算统筹实施。
GA(22)108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高峰镇,规划总面积59937.5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53826.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3061.008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0.8,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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