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诸司公案》记载:明朝时期,博罗县(今属广东惠州)属于番粤区,那里居民富足殷实,民风淳朴,讲道义且奉公守法,很少出现刁民。
博罗县地处岭南山区,境内四面环山,路途险峻之处忽然间来了一伙强盗,这些强盗潜伏在林莽之中,数年间抢劫过往商贾钱财,杀伤行人不可胜数。
过往行人一路上提心吊胆,沿途居民也恐惧祸及自身,屡屡向官府举报,希望官府能尽快剿除劫匪,避免出现更大的祸患。
博罗县官府多次派遣衙役缉捕盗贼,众人四处寻找,却茫无踪影,一无所获,盗匪仿佛人间蒸发,官府官员一筹莫展。
当时,县衙里的主簿叫熊斌,颇有才干。
到了年末,各级官员述职期间,上司任命熊斌代理县令,他在代理期间锄奸革弊,诸事做得井井有条。
博罗乡下的里长、长老商议说:“我们这里各路劫匪猖獗一时,已经成了当地的民众的心腹大患。
前任县令竟然对这些盗匪无可奈何,如今,熊大人明察秋毫,料事如神,或许他能够剿除匪患。”
这些人商议一番,于是联名写了状子,状告盗匪藏匿山坞,常常在险峻的山岭劫掠商贾,残害百姓,希望官府剿灭匪患。
熊斌问:“这里的盗贼既然很多,那为啥没有受害者到官府上告呢?”
众里老回答说:“他们抢劫的人,多是外地的客商,因此无人上告。”
熊斌说:“路途上,谁又能辨别出哪个是外地客商,哪一个又是当地商人呢?专门抢劫外地人而放过当地人?”
众里老说:“是当地人还是外地人,自然很好分辨。
可是他们抢劫之人,确实都是很有钱的外地商人,而没钱的人就算是独自行走,也会平安无事,这个我等也感到很奇怪啊!”
熊斌听到这里,便断定一定是客商在旅店中炫富露财,才会被盗贼盯上而遭遇抢劫的,而这些盗贼不是旅店的人,在店中也一定安插了耳目。
熊斌于是叮嘱手下一个衙役说:“你去邻县找八个武艺高强的人,本官自有用处。”
衙役于是找到朱元、李武等八个壮汉,在当地都是一流的武林高手。
熊斌吩咐朱元等人说:“咱们这里的旅店,经常有客商因为露财炫富,便会被骗到山岭僻静处谋财害命。本官命你八人分成四组,每一组两人,一个长得高大的扮作客商,矮一点的假扮成仆人。
本官给你们每人碎银各一两,假银各十两。你们住店的时候,故意露财让在场的人看见。第二天起早出发,在山中僻静之处要格外小心,一定设法将跟踪的人拿下。
我随后派遣衙役暗中相助,若能将劫匪擒获,本官必将重赏!”
熊斌又吩咐公差十二人,假扮成过往旅客,分作四路,和武士一望之地相隔,保证随时可以协助武士,擒拿盗匪。
众人随即散去各就其位,朱元、黄泰向东出发,来到一家旅店,他们故意暴露出包裹中的银子,有伪装的槽银二十锭,以真的碎银一二两,买来酒肉,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放声歌唱。
此时,有个轿夫走过来问他们是否需要轿子,朱元说明天一早就要走,不需要轿子。
次日黎明时分,两人走出旅店,经过东岭,在山高林密的地方,忽然窜出一个劫匪,一拳打来,朱元轻松躲过。
又有一个劫匪偷袭,被黄泰挡住,几人组团厮杀。打得正热闹的时候,后面赶上来三个公差,几个人合力,很快将两个劫匪制服,捆绑起来押往官府。
李武、郑长在北路,也擒获了两个劫匪,洪运等四人去往西、南二路,没有遇到劫匪。
熊斌重赐了朱元等四人,对另外四人也有赏赐,随即打发他们离去。
熊斌审讯劫匪巴提、牧济等人,他们招供称:“我等都是在旅店附近做脚夫,或者为客人代理雇佣轿夫的,若发现有客人露财,就会心生谋害之意,不会无缘无故去害人。
这些事儿店里的人都清楚,只是他们不敢说而已。
如今久积罪恶,被老爷的人擒获,求老爷饶过我等,我等愿意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熊斌怒斥道:“强盗劫匪杀人越货,罪孽滔天,本官岂能擅自做主,这需要州府长官来判断,本官怎么能救你们呢?”
随即命衙役将他们各打三十大板后收监。
熊斌判处巴提、牧济等四个劫匪死罪,上司表示同意,于是将几个劫匪斩首示众。
自此,博罗县盗贼销声匿迹了,人们都称颂熊老爷为民做主,打击了盗贼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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